创业者遭套路
借款23万40多天变500万
在警方目前已经接触到的所有“套路贷”案件中,最终的目标,往往是事主的房子。
今年年初,朝阳警方接事主董先生报警。董先生说,从去年6月起,他因创业需要,找了一家贷款公司,并在他人的安排下,因借贷将其父亲名下一处房产抵押给对方,结果本想贷款50万元,真拿到手的只有23万元,而且莫名其妙地在40多天时间里,不知道怎么回事,欠下了对方500万元。对方还设计了一个“局”,抵押的房产被人过户,现在还在法院起诉,要求董家人腾房。对方拿到法院的全部证据,包括如何签订的合同,如何进行的抵押,全部合法。但是一系列“合法操作”到最后,竟然是自己家要失去房子了。
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了调查。朝阳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副中队长付长征说,董先生当时通过网络认识了关某,并向他贷款。得到7万元现金后,关某等人说,董先生的抵押物品仅仅只有身份证、户口本,资质偏低,其他的钱款贷不出来,于是将他转而介绍给了侯某。侯某随即指使他人,使用伪造死亡证明,将董先生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至董先生名下,又经过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操作,先后将房屋产权抵押给侯某、李某等人。
“我们查案的时候发现,这里面的‘套路’实在是太巧妙了,明明看着贷款已经交付给了董先生,但是我们查询这些钱的去向后,发现通过一大长串POS机刷来刷去,最后竟然又回到了贷款公司的账上。”付长征说,说来简单,在整个贷款过程中,“套路骗子”们会在短时间内取得借款人的信任,拿到钱之后,会以“帮我们平一下账、给公司帮个忙”等各种理由,让借款人帮忙再辗转把钱转回来。结果这笔钱转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付长征说:“更狠的是,他们与借款人签合同,先签完一份,然后说‘你的字写得太不清楚了,重新签一个吧’,接着立即拿出第二份合同,然后是第三份……按他们对借款人的说法,三份合同当然是一模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他们利用的就是借款人对他们的信任,以及签完第一份之后的疏忽大意,不再仔细看合同。这后面的两份,都是更大规模的借款。一笔几万元的借款,短短几天就成了500万的债。”
在民警查案的过程中,侯某等人在法院起诉要求董家腾房的案子也即将宣判。根据他们提交给法院的各项证据,一切都貌似合法,而且证据充分。警方立即与法院沟通,告知此案的标的涉及重大刑事案,需要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暂停审理,这样才暂时保住了董家正居住的房子。
付长征说,幸好在这个案件中,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并非“善意第三人”,而是彻头彻尾的团伙成员,从现有警方掌握的证据中,不能认定为他对房屋是“善意取得”。事主的房产有望通过今后的法律诉讼夺回来。
掌握了充足证据后,警方对涉案人员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东城、朝阳、丰台、大兴等区,将关某等人抓捕归案,起获各种合同、欠条、协议等百余份,查扣电脑9台,扣押POS机等作案工具7部。
目前,关某、侯某等34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