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惕
类似电商平台曾被查处
近年来,云集微店、云联惠等电商平台都曾风光一时,因“涉嫌传销”被查处。
浙江省工商局在2017年“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实务公示会上,公布对云集微店APP的处罚结果,认定云集微店系网络传销,罚没958.41万元。经浙江省工商部门调查,云集微店APP于2015年2月12日开始上线试运营,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当事人设定网络微店运作模式: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费,可以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实际上并不开店),邀请其他人加入成为新店主。一名店主直接发展30名新店主或间接发展130名新店主方可成为导师;导师团队招募店主1000名,可向公司申请成为合伙人。
今年5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5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广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经查,云联惠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缴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人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云联惠宣传册称,其运营模式是实现三角消费的“100%全额返还”,即成为云联惠注册会员的消费者,去云联惠联盟商家消费,由加盟商家提交消费总额的16%给云联惠。然后,云联惠以每天万分之五左右的返还比例,以积分转换形式持续返还给消费者和商家(累计返还116%)。
“环球捕手”CEO否认涉嫌传销
对于外界的质疑,“环球捕手”CEO李潇称,“环球捕手”的会员体系确实存在会员、服务商和优秀服务商三种概念,但并非所谓的“上下线”关系,分销体系只有一级而非多级,即会员邀请一名新会员会获得奖励以及新会员消费的佣金,这是仅有的一级。

他进一步解释,当会员邀请新会员达到一定数量或新会员消费超过一定额度时,平台会从中选择一些优秀的会员,邀请其成为服务商;优秀服务商是服务商中的佼佼者。服务商和优秀服务商将承担管理统筹和服务会员的职责,基于其团队人数和销售额获得相应奖励。
服务商和会员的奖励和佣金来自品牌商,而非“环球捕手”。当品牌商入驻“环球捕手”平台后,商品的销售佣金将直接打到各个服务商的公司账户,实现公对公的关系。
“目前平台微亏,会员费收入占当月总营收的20%,这是一个非常健康的比例,一些直销公司的会员费大于70%。”李潇称,目前盈利不是重点,公司拥有三千万名高质量用户,是不愁变现的。(据《新京报》报道)
记者手记
监管应主动向前
文峰
“边分享边赚钱”“努力3个月,日赚3000元+,月入5万元+”……这种宣传语确实会让人产生某种不好的联想。翻阅相关案例,我们就可以知道,之前很多传销组织都用过类似的宣传语,特别是“环球捕手”微信公众号因涉及多级分销被腾讯永久封号,更让大家质疑。
我们必须要注意的是,仅仅质疑是不够的,这个事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官方定性。也就是说,如果“环球捕手”是传销,那就应该依法取缔,并且监管部门应该注意所有类似经营模式的动向以及它们造成的不良后果。如果它不是传销,并且符合当前市场的发展潮流和发展规律,那就应该以正视听,做好服务工作,鼓励其发展。
就目前的信息而言,“环球捕手”自称是“社交分享经济模式”,这种模式一般存在于朋友圈中。由于是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里推销和买卖,它们很容易绕开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的既有监管。如此,它们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前不久,江苏淮安市民朱女士通过这种模式购买了一款“网红减肥药”,两天后出现全身无力、头晕、心慌、呕吐等症状,可体重一点没减掉。后经权威部门检测,这种减肥药中含有西布曲明等违禁成分。有关调查发现,其销售套路主要是先起一个时尚、令人费解的药名,如“左旋肉碱咖啡王”“巴西果蔬塑身压片糖果”等,然后通过网络社交软件一对一私下分销、零售和支付。此外,假货和高仿等问题都与这种模式相关。
这就警示我们的监管部门必须主动向前,主动升级监管体系。如果监管不到位,消费者的权益就有可能被侵犯。只有“扫雷”“排雷”,市场才能良性运转。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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