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生育证 施计“离婚”
“二婚”的曹华依旧和“前夫”在一起生活,待生下第二胎后,她便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又和“前夫”成了合法夫妻。
据媒体报道,2011年,有网友在一个论坛发帖称,江苏省南通市建设局干部曹华通过假离婚、假结婚超生二胎,被揭发后全局干部被扣发年终考评奖。“当年,由于计生委的一票否决,当时建设局所有机关在职员工奖金都受到了影响,而且影响不止一次,持续了很多年。”南通市建设局一干部曾透露内情。
“她是2006年生的二胎,2008年被群众举报,我们对此事已作出调查处理,征收了多生一胎的社会抚养费。”当时南通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接到举报后,经调查认定曹华是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生育证的。
该负责人还向媒体透露,调查发现曹华和丈夫曾生育一女儿,2006年曹华再次怀孕。曹华怀孕后,为了能将孩子生下,和丈夫办了离婚手续,然后与该市通州区一位未婚男子领取了结婚证,并申领了生育证。“二婚”的曹华依旧和“前夫”在一起生活,待生下第二胎女儿后,曹华在过了哺乳期后便和通州区“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又和“前夫”成了合法夫妻。
有廉政专家认为,公务员在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方面发生问题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纠正、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升学宴 闪电“离婚”
陈春林夫妇为规避调查,在办理升学宴前四天,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商定由“前妻”黄美艳出面操办宴席。
陈春林是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从事信访稳定工作的干部,也是一位老党员。据巫山县纪委监察局调查显示,2016年5月,妻子黄美艳与陈春林商议,拟以其女考大学名义操办宴席。6月8日,陈春林夫妇为规避调查,在办理升学宴前四天,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商定由黄美艳出面操办宴席。高唐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得知情况后,分别对陈春林提出不准操办宴席的要求,但陈春林称宴席由黄美艳操办,本人已经与她离婚,与其无关。
同年6月12日中午,陈春林和黄美艳以女儿升学名义,在巫山县城一酒楼操办宴席30余桌,邀请高唐街道办事处部分同事和与自己平时有礼尚往来的少数管理对象等人参加宴席,共计收受141人的礼金3.59万元。
巫山县纪委调查核实后,认定陈春林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同时6月23日,巫山县纪委决定给予陈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陈春林退还礼金。
与普通人离婚不同的是,党员干部假离婚践踏了党纪与国法的红线,必须严肃处理。
对此,时任高唐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卢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天去参加升学宴的亲戚朋友是冲着陈春林的名义去的,部分还是陈春林工作范围内的管理对象。此次处罚说明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违规办升学宴、谢师宴动了真格,党员干部在党纪国法面前不要存侥幸心理。
有廉政专家建议: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在党员干部群体中进行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使其从内心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带来的正能量。同时,以反面事例为教材,通过分析讨论,使党员干部清晰地看到进行假离婚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危害,从中吸取教训。(徐伯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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