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在出租房蹲点守候。警方提供
斗殴造成1死1伤
2006年春节过后,冉某良从老家来到丽水经济开发区,开了一家台球室,每月有四五千元钱收入,一些重庆老乡经常会到冉某良的台球室相聚。
2008年3月14日晚,冉某良在龙石村参加朋友生日宴,喝酒中与在开发区打工的湖北籍肖某旺、伍某龙等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纠集人员准备进行斗殴。
当晚8时,冉某良纠集李某兵、张某平、王某、谭某燕等10余人,携带砍刀、东洋刀、水管等凶器,赶到该开发区水阁街道上桥村。上桥村溜冰场门口,冉某良一伙与肖某旺及其纠集张某铭、郭某松等一伙人相遇,双方发生对峙斗殴,将肖某旺多处砍伤,当晚被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张某铭也被砍成轻伤。

民警走访冉某良的父母。警方提供
2009年,除了冉某良在逃外,其他参与斗殴的人员均被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判处5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
听到肖某旺已经死亡,冉某良当晚就从丽水汽车西站高速出口搭乘温州开往湖北宜昌的快客,随后又转车逃到广东省惠州市郊区。到了惠州市,冉某良做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化名冉金华,漂白了自己身份,在一家小店送桶装水。
送水吃力且收入低。2009年冉某良认识在惠州打工的重庆老乡,又去做了一张假驾驶证,做起开摩的拉客与拉货物,还帮人家通厕所下水道,手头都是假证件,冉某良不敢去待遇好的企业找工作,每一次在大街上见到穿制服的警察和警车都会远远躲避。
逃亡10年谈了几位女朋友,冉某良觉得自己是一名逃犯,每次不敢提结婚,最后都与女朋友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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