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犯罪嫌疑人倾倒的危险废物
2018年1月,办案人员又奔赴河南濮阳进行调查,确定汤某租赁河南某特种润滑脂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加工生产润滑油,雇佣李某法负责处理废油渣。
1月下旬,李某法迫于公安压力主动投案自首,供述了他将汤某润滑油加工厂的200余吨左右废油渣,分3次交由李某冲处置,并支付李某冲高额运费的犯罪事实。
3月初,警方最终核实李某冲、李某华在没有危险废物运输许可和处理资质的情况下,先后将从河南濮阳、邯郸市鸡泽运出的危险废物倾倒至邢台、沧州青县和安徽亳州等地。
经查明,李某冲从鸡泽县运出的废油渣来自某润滑油油脂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刘某智(男,37岁,邯郸市曲周县人)通过路某介绍,将该公司废油渣交由李某冲、李某华运走,李某冲、李某华将该公司及沧州市南皮县一油品加工厂的危险废物运至邢台市南和县,由王某章(男,55岁,邯郸市鸡泽县人)进行倾倒。3月中旬,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智被抓获归案。
目前,路某、王某、李某冲等18名涉案人员已被开发区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其他涉案人员已被上网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题为《河北警方破获部督“12·14”污染环境案 抓获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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