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洗脑”噩梦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网络传销过程中,传销组织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洗脑”,对参与者实现了精神控制,使参与者沉湎于发财的梦幻中不能自拔。
“不少非法集资犯罪不仅融合互联网技术实现跨区域发展,而且有大量传销前科人员参与激励机制和营销方案设计。警方侦办的多起非法集资案件均呈现这一特点。”杭州市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不仅更具欺骗性,对参与者洗脑的力度也更大。”
家住天津市蓟州区的刘女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反映,其丈夫张先生参加一家名为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后,就完全被洗脑了,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频繁参与蓝天格锐团队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完全放弃了自己以往的生意,还动员身边的亲戚朋友参与投资。
“他现在已经完全被洗脑了,花光了家里多年的积蓄,整天参加他们组织的各种投资活动,家都不回了,连他母亲去世都没回家。”刘女士说,“我们家现在已经走上绝路了。”
“传销人员被洗脑后,往往认为自己从事的行业是合法行为,因此驱而不散、遣而不返,经常出现公安机关将参与人员遣返,民警还没有回来,传销人员已经返回。”储伟正表示。
广东40多所高校448名大学生被一家名为“指路人”的公司培训“洗脑”,诱导他们签下分期付款的借贷合同,陷入债务泥沼。这么多大学生之所以上当受骗,主要是因为参加了该公司所谓的全封闭“职业培训”,一些学生近期报案时讲起被公司“挖痛”的过程,仍然痛哭流涕,像做了一场噩梦。
记者了解到,在最初进入交易平台时,有很多人都是抱着投资理财的心态,甚至还有人抱着借助他人资金赚取回报的想法。法律界人士认为,网络金融传销最主要的危害在于投资者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违法犯罪的参与者,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资产风险,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中国反传销咨询救助网负责人认为,网络传销涉及受骗人数多,其中大多数是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普通群众,甚至包括不少下岗、失业和退休人员,一旦崩盘影响巨大。
(原题为《噩梦!掘金“新经济”却陷入“传销坑” 新型网络传销危害陡增,亟待建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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