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初步调查,8月14日上午,区城管局两名工作人员申某宁、李某萍在自强西路正常履行“烟头捡拾情况”的督导暗查职责。
事发时,视频资料显示的是检查人员将沿途捡拾收集的烟头,倾倒于地面进行清点,并拍照留存。
由于是暗查行为,加上暗查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将清点后的烟头收集处理,违反了标准化操作规范,造成周边群众产生一定误解。

情况通报中称,
经调查组进一步核查,该区域保洁服务公司近半年来所有保洁员的工资表,未发现有处罚或扣发工资的情况;区城管局对全区所有的保洁服务外包公司均采用现场对区域烟头进行捡拾汇总清点的方法进行考核,没有根据专项检查组的检查结果对检查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激励措施或奖励办法。
调查发现,莲湖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过程不细致、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不够等问题。
经研究,对有关人员做出如下处理:
对区城管局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责令区城管局市容科分管领导王某做出书面检查;
对区城管局市容科科长马某进行提醒谈话;
对当天检查人员申某某、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调离工作岗位;
责令区城管局对暴露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随后,该通报迅速被传播,截至8月21日12:00,该条微博评论达2万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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