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派出所、民政局各执一词
记者从新郑龙湖镇派出所户籍室了解到,派出所要根据收养证明办理入户手续。记者从新郑市民政局出具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须知》里发现,第5条指出“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和结案证明”。也正是这个证明成为难住司东伟的关键,因为这些条件他都不具备。
“龙湖镇派出所警官说找到孩子的生母才行,我这里有陈某某的身份证号,但是派出所说查不出来,就让我自己去找。我自己可怎么找?“司东伟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设法联系新郑市民政局主管此事的张主任,一名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称“张主任在开会,办理收养手续的仅有一名工作人员,该人员出外学习培训了”。
接着,记者联系到郑州市民政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到底孩子是咋来的?不能凭司先生的一方说辞,要有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掌握的孩子的真实身份证明。”他进一步给记者解释,目前未婚生子、抛弃孩子的事件多发,但是还有好多夫妇没法生育,双方就形成了一个“抱养链”。有些养父母为了办手续就会说“生母找不到”,所以必须要由公安机关调查。
调查:孩子生父母健在,不是“弃婴”没法开证明
8月1日10点,记者陪同司东伟一家来到新郑市龙湖镇派出所。经多方辗转,一名刚上任两周、胳膊带伤仍坚持工作的徐副所长接待了司东伟等人。2小时中,她跑上跑下向各部门了解事情如何解决,最终得出结论:“这个孩子不属于弃婴,民政让公安出具的证明不好开,目前的收养手续不好办。原因在于孩子生父母健在而且很年轻。”
4年间,司东伟手拿孩子生母身份证号码,派出所均以“没法查”为由回复司东伟。听到有了孩子生母的消息,这时的司东伟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
徐副所长进一步提出两条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找到生母,将孩子户口入到生母名下,以便让孩子顺利入学。二是办理集体户口,但是需要提供近10种证明材料,涉及村委会、孩子出生医院、司东伟邻居亲戚、派出所等多方出证明,仅“发布寻亲公告”一项,就要在公告公示3个月后才能奏效。而DNA采集、掌纹信息比对结果也需要一定时间。记者粗略计算,这套材料最快要4个月办齐。然而,集体户口是否能顺利让孩子上学仍然是个未知数。更为重要的是,徐副所长说,孩子的集体户口办好了也会被打上“存疑”的标签,一旦之后有政策变动、证据指向或者其他情况出现,孩子户口随时面临“被取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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