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视觉中国回应称,视觉中国拥有这张照片的版权。此图片现在只能用于编辑用途,如媒体新闻报道。如果需要商用,则必须联系欧洲南方天文台。
对于媒体使用是否需要付费的问题,视觉中国表示,需要购买后使用。
视觉中国还称,自媒体方面,如果从视觉中国下载正式获得授权是可以使用的,但如果从网上其他渠道获取那就不好说了。如果涉及商用(例如杜蕾斯等品牌用图片借势营销),品牌方可能需要自己承担风险,但视觉中国不做商业授权。
据腾讯《一线》,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称,“用此图蹭个热点用于公司广告等商业目的有风险”。柴继军解释,任何一张照片都有版权,举决于版权人希望这张照片如何使用。
据虎嗅消息,视觉中国方面表示,他们没有权利,也不会去维护这张图片的使用权,这图片是该研究机构向全世界大批量分发的,他们没有得到独家授权。
就此问题,中科院的科学家也作出了回应。中科院院士武向平表示,(图片)一旦发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体上也可以看见,只要标注是哪里来的就可以。
在各种版本的回应之后,视觉中国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关于此事的正式声明。声明称,“黑洞”照片属于EventHorizon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
该图片授权并非独家,其他媒体和图片机构也获得了授权。但是该图片根据版权人要求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未经许可,不能作为商业类使用。
商业使用一般包括广告、促销等使用场景,视觉中国并未获得该图片商业用途的权利。如未经版权人授权,用于商业用途,将可能存在风险。

(微博截图)
版权如何?
视觉中国在此声明中强调了两点,即有授权和不可商用。这是否有道理呢?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解释了这张照片的版权问题。张新年表示,由于黑洞照片是通过EHT进行拍摄后得到的,因此该照片应归属于EHT。同时由于我国与EHT、欧洲南方天文台的组成国家均为《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因此该EHT对于黑洞照片的著作权当然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但是根据EHT官网及ESO(欧洲南方天文台)对该黑洞照片的授权协议(CC4.0)可以看出,在该协议中EHT已经对其拥有的黑洞照片著作权进行了部分放弃。因此全世界的公众甚至是媒体、公司等都可以免费对其进行使用甚至是演绎或商业用途,只需注明其来源及是否作出了修改。
因此,张新年认为,在黑洞图片的著作权人已经明确放弃相应权利的情况下,却又再授权视觉中国使用时限制了相关权利的做法是存在争议的。
那么有需求的企业媒体该怎样在安全的范围内使用这张图片呢?因法律、法规尚未对该种情况作出规制,张新年建议公众仍要遵守《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从视觉中国网站上下载图片时,按照相关的版权声明进行处理。如需将黑洞照片用于商业宣传则可以考虑于EHT或ESO官网上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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