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采集能不能撤销登记,换区进行登记?
答:在信息采集完成后,未被学校确认接收入学前,如需变更区,若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时间内,家长可自行注销并重新注册,在采集时间之后的撤销流程请咨询原登记区教委,并由新入学区教委进行审核登记。原信息采集表作废,入学时以新采集表为准。但在采集时间之后,由于换区登记所造成的时间延误可能会影响孩子片内入学机会。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
小升初
本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需要做什么准备?
答:本市小学毕业生,直接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自动提取信息。
请学生家长根据小学毕业学校工作安排,核对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后续事宜按区教委具体通知操作即可。
如何申请一般初中校就近登记入学?
答:具体登记入学流程请咨询各区教委。
学生自愿就近就读一般初中的,也可登录“北京市一般公办初中进入优质高中机会查询系统”查询一般初中升入优质高中的机会。
回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如何办理手续?
答:5月6日至5月10日,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须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在统一平台中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核,由毕业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区审核后,转入区再进行审核。申请通过后自动将信息变更到转入区。
本版文/本报记者 林艳 武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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