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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争议调查

2018-12-20 07:42:04 法制日报

  买票参观争议不断

  岳麓书院实行门票收费是否合理合法?此前没人去较真,直到今年12月初,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的公开质疑,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倪洪涛在公众号上发文称,岳麓书院有三重身份:其一,作为湖南大学的一个院系,它不能收费;其二,作为1988年获批的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它似可收费,但所收款项是专款,必须用于文物保护;其三,作为2012年认定的5A级景区岳麓山景区的一部分,在整个岳麓景区都不收费情况下,唯独书院收费,缺乏必要性和正当性论证。

  “岳麓书院目前执行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旅游法还是文物保护法,是事业性收费还是经营性收费?”倪洪涛质疑,根据法律规定,收费的用途是文物的保管、陈列、修复等,但岳麓书院收费如果用于教师工资发放等办学活动,是否合法?

  同时,对岳麓书院的门票收费主体,倪洪涛也提出了质疑。

  倪洪涛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文物保护单位为岳麓书院而非湖南大学。但是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都不是法人,只有长沙市岳麓区岳麓书院旅游服务中心才是法人。

  “2016年发改委的批复的相对人是‘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而现行门票显示收费单位是‘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文物管理处’。那么究竟谁是适格的收费主体?”倪洪涛对此表示不解。

  倪洪涛对记者说,他查阅到湖南省发改委作出的《关于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批复》(湘发改价服[2015]1109号),岳麓书院门票收费批准文件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倪洪涛还举例称,同为位于岳麓山脚下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新民学会旧址”,游客进去参观,就不需要买门票。

  针对倪洪涛的公开质疑,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向媒体回应称,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暂不实行全部免费开放”的规定,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执行。门票收入主要用于岳麓书院文物保护、展示、研究等。

  另据岳麓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岳麓书院门票收入约3000万元左右,全年总支出在2000万元以内,剩余的钱都在湖南大学专项账号上。

  在倪洪涛公开质疑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之后,对于岳麓书院是否该收费一事,记者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有赞同岳麓书院收费者撰文称,我国其余三大书院,无论是崇阳书院还是应天府书院,甚至是“四大书院”之首的白鹿洞书院,历来都是有门票价格且长期执行的。“怎么大家具有同等的史学价值和历史地位,而在收费一事上,岳麓书院就偏偏被要求‘低人一等’呢”?

  这位赞同者还认为,作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日常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收取门票在某些方面起到了“限流”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从侧面保障了学生的正常活动不受干扰。

  而反对岳麓书院收费者也发出了不同声音。有媒体评论认为,与湖南大学的“能收则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很多地方正在积极推动的“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越来越多拥有国宝级文物的博物馆也向公众无偿敞开了大门,为何湖南大学不能顺势而为?“面对优质历史文化资源,克制收费冲动,让利于民,‘能收而不收’,才是一种大胸怀和高境界。从这个层面讲,需要反思的恐怕不止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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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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