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娱乐旅游绿色城建打工
 

中工民生

民生头条

宁夏:老年人患病住院 独生子女每年可享不超过15天带薪陪护假

2018-12-02 14:09:08 新华网

  新华社银川12月2日电(记者邹欣媛、温竞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日前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

  根据条例,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或者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陪护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条例还规定,老年人可以与村(居)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履行约定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老年人依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编辑:郑鑫
 
 

相关阅读

 
 

高清图库

 

首发策划

热门排行

 

热点推荐

 

优势栏目

    • 优势栏目

      健康扶贫三年攻坚捐赠仪式在京举办

    • 优势栏目

      浙江金华:乡村厨师亮绝活 展舌尖乡土味道

    • 优势栏目

      世界第一大有推力钢箱拱桥建成通车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