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对于今年推进清洁能源供暖需解决的气源问题,《工作方案》进行了详述,“气源落实”的前提条件愈加突出。
《工作方案》提出,合理安排新增气代煤规模。坚持以气定改、先合同、后改造,在确保气源落实,供气安全的前提下,安排145.1万户。此外,要对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气源落实等全面进行“回头看”,查找工程漏洞,整改发展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改进管理服务,确保不再出现任何问题。对确实不具备实施电代煤等其他清洁取暖方式的,进行摸底排查、分类规划、认真准备,在确保气源落实、供气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推进气代煤。
根据上述方案预测,2018年采暖季全省用气需求至少105亿方,新增34亿方。其中,农村煤改气约需53亿方(包括303万户存量和今年145万户增量),新增20亿方;其他用气约需52亿方,新增14亿方。供应方面,该省已与三大油协议落实采暖季供气107亿方,新增38.2亿方。其中,中石油75亿方、新增17亿方,中石化13亿方、新增9.7亿方,中海油19亿方,新增11.5亿方。
但上述新增气量的落实,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全力推进中石化鄂安沧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沧州-安平-南宫段)建设,确保采暖季前建成投产,是实现2018年河北省采暖季气源增量的关键。
《工作方案》显示,鄂安沧一期工程近期可实现供气1000万方/日以上,远期可到2000万方/日以上。再往后展望两年,方案提出加快推进京邗复线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争取2019年采暖季通过中石化文23储气库为河北省供气(近期1000万方/日以上,远期可到2000万方/日以上);积极推进中石油中俄东线、曹妃甸扩建外输管线和中海油蒙西管线建设,力争2020年采暖季发挥供气作用。
加快储气调峰设施的建设也被提上日程,并得到政策倾斜。2018年,河北省力争完成规划、土地、环保等前期手续,并开工建设22.65万水立方储气调峰设施,新增储气能力8.6万水立方,重点支持在石家庄、保定、廊坊等用气大市市局建设一批5000水立方及以上大型储罐。将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列入省重点建设计划和年度目标考虑,省市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规划选址难、审批手续慢等关键制约。为了进一步给气源“上保险”,《工作方案》提出加快组建全省燃气集团,统一与上游气源企业衔接落实气源,推动签订锁定气量气价的中长期合同。
对于以电代煤造成的电力新增需求,河北省预计2018年采暖季全省电力需求达5666万千瓦,电力保障能力6060万千瓦,年底新增31.9万户电代煤取暖,电力供应基本有保障,重点是建设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
初步估计,完成河北省2018年180万户清洁取暖任务需要投资286.6亿元,其中电代煤63.7亿元,气代煤217.7亿元,其他新型取暖合计5.2亿元。以上投资主要通过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解决,共需政府补助资金111.71亿元,其中省级52.32亿元,市县59.39亿元,按照省级先预拨50%安排,2018年省级需落实26.16亿元,拟通过中央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统筹解决。
澎湃新闻记者 杨漾 见习记者 徐路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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