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在各地前期排查过程中已经解决
为了推进490个问题顺利解决,原环保部在一年半时间内先后召开11次工作会、现场会、视频会进行督促落实,持续督导,紧盯相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沿江11省(市)和126个地市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各级环保及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推进违法问题清理整治,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保障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实际上,专项行动解决的环境问题远不止490个,很多环境问题在各地前期排查过程中,已经解决。有的问题历经了几任书记、市长都没能得到解决,这次得到彻底解决。
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措施,也为接下来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提供了经验和借鉴。生态环境部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从专项行动得到的经验看,水源地保护要从“划、立、治”来着手,划是指保护区划定,立是指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治是指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最终要实现“保”的目标,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保障。
“关键是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方案落实。”这位负责人说,发现的环境问题,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分析逐一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环保部门单打独斗行不通,要与发改、水利、住建等有关部门积极协作,共抓共管。
以前,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的一个难点在于,发现目标难、确定位置难。现在,卫星监测、遥感技术等各种高科技手段齐上阵,成为专项行动的亮点。我国已经构建了水源地风险源高分卫星遥感监测类别体系、风险源遥感监测标志数据库,识别全国范围上千个水源地风险源空间分布。
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将持续至6月2日。作为生态环境部重点攻坚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今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将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明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总结的经验办法,将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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