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发电、阳光堆肥,垃圾得到充分利用
“我们的治理工作,扫干净是前提,更重要的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生态治理,把垃圾变成宝贝,进行二次利用,让乡村从中受益。”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庄瑞华说。
在福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平均每天有1000多吨生活垃圾需要焚烧,每吨垃圾经过焚烧后可产生电量300多度,每度电的收购价为0.65元。记者来到发电厂生产楼7层的一间操作室,透过玻璃幕墙看到一个巨大的垃圾坑,坑体延伸至地下11米,可存储12000吨垃圾。面对堆积如山的垃圾,记者却闻不到任何异味。“卸料门采用液压式密封材料,坑内处于微负压环境,可以有效避免异味外溢。”发电厂运营方总经理韩立贺说,垃圾坑内经过发酵产生的气体还可以作为助燃气体,通过一次风系统从坑内抽出送入焚烧炉助燃,这样就实现了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记者了解到,垃圾在焚烧发电过程中会产生“三废”,即废液、灰渣和废气,但这些都可以得到解决。废液由发电厂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市政专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灰渣中的炉渣可以制成环保砖,用于市政道路建设;此外,发电厂采用了一套先进的烟气净化系统,它会将产生的废气层层处理,最终达标排放。
“为了鼓励发电厂焚烧发电的做法,政府按照厂子的实际垃圾处理量、发电量给予补助,垃圾处理越多、发电越多,厂子拿到的补助也就越多。”田津林告诉记者。
在沙埔镇东盛村,一个个“干湿”垃圾桶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各家各户房前。这些“干湿”垃圾桶的垃圾,最终都汇集到了东盛村前不久投入使用的阳光堆肥房中。“东盛村是福清市第一个建设阳光堆肥房的村子。”村委会主任林德说,阳光堆肥房共有4间,其中3间用来收集剩饭剩菜、果蔬外皮、过期零食等可腐烂的生活垃圾,并掺入垃圾发酵菌,在阳光的作用下进行发酵,最终转化为有机肥料;剩余1间则对不易腐烂的生活垃圾进行再区分,可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厂。他告诉记者,每吨可腐烂的生活垃圾,经过阳光堆肥的方式处理后,可转化为0.2至0.3吨有机肥料。通过建设阳光堆肥房,不但美了村容,还实现了生活垃圾再利用,可谓一举两得。
智能监管、人人参与,村民自治效果好
在高山镇玉楼村,一个个摄像头吸引了记者的注意。据了解,玉楼村一共有45个高清摄像头,它们通过网络与村委的监控显示屏相连,由显示屏可以清晰地查看村里的情况。“安装这些高清摄像头最初是为了村里的安防需要,现在也成了监管村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渠道。”玉楼村村支书林文辉说。
不仅如此,摄像头还接入了玉楼村“百姓齐看家,家家保平安”的手机APP平台。村民通过这个平台,可以随时查看村内的卫生情况,从而进行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现在什么都是高科技了,我虽然60多了,但这个用得很方便,一点开就可以看到了,这是我家,这是老林家,大家卫生都做得很好。”村民陈通金拿着手机对记者说。玉楼村党支部还利用这个APP平台,实施了“党员中心户+网格化”的监管模式。林文辉说:“我们把玉楼村按片划分,村里的每名党员负责一定的片区,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通过手机APP随时随地查看所负责区域的卫生情况。”
当记者来到高山镇前王村时,62岁的义务保洁员王良秀正在打扫卫生。“我是党员,理应为大家服务,打扫卫生是顺手的事,卫生好了,大家住着也舒服。”王良秀说。前王村党支部组织村干部、村民成立了义务保洁队和卫生监督小组,并号召各家各户相互监督房前屋后的卫生情况。“人人都是保洁员、人人都是监督员”的模式,让前王村受益匪浅。
天蓝、地绿、水清、巷净、路畅……如今,“垃圾不落地”已成为福清乡村的名片。“福清共有438个行政村,目前已完成了所有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接下来,我们将按照要求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巩固提升,建立健全治理的常态机制。”田津林说。
(本报见习记者 刘成志 本报记者 高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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