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书小品 秦观词一首
“文”和“雅” 艺术审美之选择
书法是书家生命精神的一种外化形态。书家在其书风的建构中,积淀在其人格品性深处的地域性文化精神,必定会对其审美选择中起到潜在的主导作用。朱长根出生于义乌,学习和工作又主要在浙江这个祖籍之地。因此,从小就深受着灵秀、聪慧之中,还有着一份倔强与刚硬的浙越文化精神的熏陶。而在这种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他在艺术审美之中的选择和取舍。
一直以来,朱长根喜欢以古代书论和古代经典的田园诗词作为创作素材,偶尔也以他对书艺的理解作为素材。“书法创作也是为了追求笔墨的生动,追求笔墨纸与内容的相互协调、和谐发展这样一种艺术境界……笔墨的判断、选择与取舍,主要是为了通过技巧引导读者注意所表达的意蕴,注意由技巧体现的热情、活力和自信。”他有一件以陶渊明饮酒诗的书法作品,配以扇面的形式,感觉更加贴近生活,更加接近本真。他说,“‘文’和‘雅’的艺术表达,这也是目前我对自己书法风格的一种追求。”
如今已是浙江省文联委员、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理事、创作委员会副主任的他不仅自己得到进步,还带着身边的爱好者一起努力,这就超越了书法只是书法家的个体艺术行为,他把书法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追求去探寻。朱长根部队转业后进到浙江警察学院当了一名专职书法老师,在艺术教育和传承中继续前行。在雄健刚劲之中蕴含着雅逸灵秀,既刚又柔,刚柔相济,是“浙派”书风的要义。在追求中和之美之中,振兴和发展当代“浙派”书风,是落在每一个当代浙江书家肩上的时代责任和历史责任。正是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朱长根在书法创作中的文化自觉和创新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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