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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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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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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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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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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非公企业党建带工建示范单位怎样建?

江苏发布创建标准

2020-06-30 07:42:15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伟 通讯员鞠保全)在日前召开的江苏工会“党建带群建、群团共建”研讨会上,发布了江苏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工建“三创争两提升”活动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江苏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健全完善新时代党建带工建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据了解,2019年江苏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联合部署了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工建“三创争两提升”(创争先进党支部、创争模范职工之家、创争工人先锋号,提升政治引领力、提升群众组织力)活动。开展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每两年集中命名100家示范单位,将引领带动“党工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职工”,推动全省大部分规模以上工业类非公有制企业成为“党工工作好、企业发展好、诚信守法好、劳动关系好、社会形象好”的企业。

  据悉,省级示范单位将从获得设区市以上表彰的先进党组织或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的企业中产生,企业必须守法经营、党工组织健全作用发挥好、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职工对参评企业的党组织、工会组织满意率不低于90%。同时,有拖欠职工工资、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等现象者不得申报。

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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