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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像“正常生活”,运贩毒像“正常生意”
在少年毒贩的世界里,吸毒像“正常生活”;运毒、贩毒,像“正常生意”。小毒贩把毒品卖给小瘾君子,小瘾君子再给小毒贩当运毒工具,一个带坏一帮,陷入恶性循环。
“一个老乡经常拿着厚厚一沓钱回来,在房间里数钱。我当时很羡慕,她们说这种生活很轻松,只要出门走两趟就有钱赚,问我愿不愿意一起干。”小林说,刚开始有人带她一起出去送毒品。跟了两天,感觉没啥事,开始自己送。一天能赚1000多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黄文劲说,毒品被不法分子当作胁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工具,这个趋势近年来愈发明显。
与传统毒品海洛因相比,冰毒等新型毒品更易制作合成,价格更低廉,越来越多不法分子用新型毒品充当控制、胁迫他人犯罪的工具。
案例显示,不少男孩滥用毒品后参与暴力犯罪,一些女孩染毒后堕落,加入贩毒、卖淫、盗窃团伙。
禁绝青少年成贩毒“马仔”
专家表示,这些未成年人在进入成人娱乐场所时无人禁止,在最初涉毒时无人制止,在染上毒瘾后无人送去戒毒,直到铸成大错被判刑。整个过程缺乏社会治理的有效介入和缓冲。而另一边则是毒贩处心积虑的引诱、拉拢。
半月谈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未成年人吸毒、卖淫等属于治安案件,14岁以下批评教育为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两次及以上违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张鸿巍说,近年来,青少年被毒贩当作“马仔”的现象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门紧急干预和社会治理的缺位,以及少年司法体系的不完善。
“好的法律落不了地,主要是执法权和执法监督权不明确。”张鸿巍认为,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分级处分”,按照人身危险性和需求性进行双向评估,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干预,避免到了犯罪临界点再去“亡羊补牢”。
来源:《半月谈》第24期,原标题《闯世界,闯进了毒窝——青少年禁毒第一关失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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