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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01个病种“明码标价”,28日起按病种收费!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
//www.workercn.cn 2017-12-25 15:47:10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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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患者在各医院住院接受按病种收费病种诊治,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超出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承担;实际费用低于病种收费标准的,参保患者与医院按实际费用结算,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仍按病种收费标准结算。

  参保患者自愿选择超出参保地基本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超出收费标准包含的高值耗材费,不计入按病种收费标准,医院可另行加收,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参保患者承担。

  有退出机制,患者可以自行选择收费方式

  列入按病种收费的项目是不是意味着只有这一种收费方式呢?并不是。

  省管公立医院将建立和完善按病种收费的退出机制。因患者的合并症、并发症等原因,导致实际进行的临床治疗偏离病种临床路径,医院告之患者后,退出按病种收费,并采取适宜的方式继续治疗,仍实行按项目收费。

  根据要求,患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将得到充分尊重。各医院在实施按病种收费前,要将按病种收费标准、临床路径和治疗规范、使用药品及耗材、进入和退出机制告知患者,患者可自行选择按项目收费方式或按病种收费方式。

  对于选择按病种收费方式的患者,进入或退出按病种收费时,都要签订《按病种收费知情告知书》,确保医疗质量以及合理诊疗。

  对参保患者自愿选择超出参保地基本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超出收费标准包含的高值耗材费以及政策范围外费用,医院也应将收费标准,诊疗需要、能否替代等情况告知患者,并签署《按病种收费知情同意书》。

  近日,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推进省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性调整的通知》,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对19所省管公立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新的价格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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