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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时代主题 服务职工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
//www.workercn.cn 2017-09-12 15:50:36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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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编之六:

  加强工人阶级地位研究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中,工人阶级和无产阶级是同义语,是指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因而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现代雇佣工人阶级。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工人阶级作为国家的领导阶级,成为了掌握国家生产资料的主人翁,根本性地改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在我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复存在,工人阶级与生产资料的关系以及他们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这种改变,使我国工人阶级范畴突破了早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工人阶级的界定。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制度,伴随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人阶级队伍构成趋于多样化,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等,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看到,一是是否占有财产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的划分标准。过去工人阶级是无产阶级,新中国成立后都在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现在在多种所有制条件下,不少工人阶级的成员都有财产了,有的还是股东了。二是工人阶级利益日益多元化。工人阶级内部不同群体的诉求也不尽相同,利益越来越多样。三是工人劳动的感受不同。过去在国营和集体企业,工人认为自己是为国家、为社会工作,现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人从事劳动,认为是为企业老板干活。在这种情况下,工人阶级的政治觉悟如何体现,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如何体现等,对深化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时代课题。

  加强对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理论研究,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着手。在政治安排上健全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制度安排,就是提高产业工人参政议政代表比例,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探索实行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在党的十八大上,工人党员代表由党的十七大时的51名增加到169名,占代表总数的74%,提高51个百分点。在2016年进行的工会改革试点中,探索实行了产业工人在工会领导机关挂职和兼职;在精简工青妇机关内设机构、减少专职成员数量的基础上,吸纳各行各业优秀干部和人才、特别是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一线产业工人参与到群团机关领导工作中来。全总十六届四次执委会议选举全国劳模、农民工代表巨晓林为全总副主席(兼职),全总十六届九次主席团会议推选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田辉为全总书记处书记(挂职)。全总执委中增加劳模和一线职工12名,比例由116%增至154%;主席团成员中增加劳模和一线职工3名,比例由99%增至135%。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全委会委员、常委中劳模和一线职工比例均提高到9%以上,并分别增设2名兼职副主席,对于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产生积极影响。通过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府与工会联席(系)会议制度等,组织和代表工人阶级参与涉及劳动经济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坚持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听取工人意见,涉及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工人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丰富民主参与形式,畅通民主参与渠道。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探索符合各自特点的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权限和职能,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摘自:《把握时代主题 服务职工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编写,中国工人出版社2017年9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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