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变“为官不易”的感叹为清廉从政的自觉
反腐制度建设是一个综合性工程,任何一个漏洞都可能导致合力的不足。必须通过法律的确认与授权,整合各方职能优势和办案资源,提升反腐败成效,压缩特权“缝隙”,不给贪腐留下任何兴风作浪的空间。
“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8.4%。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
3月10日,“两高”报告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晒出了一年来“打老虎拍苍蝇”的成绩单。会议现场的热烈掌声,表达了人们对中央反腐败斗争的热切期待和坚决拥护。
事实上,反腐倡廉一直是今年两会的焦点话题。作家凌解放(笔名二月河)代表评价当前反腐力度时用的16个字——“蛟龙愤怒,鱼鳖惊慌;春雷震撼,四野震动”迅速在会上流传,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代表委员对反腐倡廉的高度共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改革的铿锵步履,反腐的重锤击响,多名省部级高官落马,3万余名党员干部因违规而接受处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腐化的官员被惩办。不管官位有多高,手中权力有多大,“苍蝇”和“老虎”一起打的诺言,掷地有声。
但是,腐败的形势仍然严峻。如何将中央的决心、人民的意愿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转变为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实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稳定性?
两会上,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尽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呼声不断。全国人大代表刘红宇、吴青、王文忠和全国政协委员高抒等纷纷建言,将分散在相关法律和党内规定中的反腐倡廉条例、规定上升为国家意志,通过立法反腐打好“持久战”,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压缩特权“缝隙”,不给贪腐留下兴风作浪的空间。
立法反腐,需要对现有的反腐资源重新整合。有专家这样概括当下中国的反腐主体为“六条线”:纪律检查一条线、审计一条线、预防腐败一条线、行政监察一条线、反贪一条线、巡视一条线。通过法律的确认与授权,整合各方职能优势和办案资源,增强反腐败合力,提升反腐败成效,已经成为一道不可回避的严峻课题。
编辑:张天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