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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确定21个小城镇实施综合改革建设试点
//www.workercn.cn    2016-04-1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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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4月12日电(记者来建强) 福建省近日确定在福州、厦门、泉州等9个设区城市的21个小城镇开展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力争在三到五年内,基本建立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产业基础和有利于发挥特色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向镇区集中,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福建省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提出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试点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功能定位和发展规模,适度超前建设完善道路、供水、公交、垃圾处理、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发展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经济强镇;试行小城镇规划与建设项目公开征询意见制度,向试点镇延伸城市劳动就业制度和失业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低碳示范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切实保护好古村落、古宅、特色民居和红色故居等文化遗产;科学规划村庄布局,推进试点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周边乡村延伸,推动周边农村人口向试点镇转移和集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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