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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辑览: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法治意义
//www.workercn.cn2014-03-10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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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精气神”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一个国家最深厚的软实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同志对文化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对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都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提供了目标指导和重要遵循。其中,一个很耀眼的主题,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振奋起全民族的“精气神”。一是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鲜明突出的历史使命。二是巩固和坚守共同的理想信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永远飘扬的精神旗帜。三是汇聚和传播崇德向善的正能量,是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感染力的重要途径。四是改革创新文化体制,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不断前进的动力。

  (摘自《光明日报》)

  任进: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法治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所谓权力清单,是指对政府及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行使权力,应当按照依法律、法规确立的清单进行,不属于清单列举范围内的职能和权限,行政机关不得为之。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但在中国的传统理念中,政府是一个强势机关,整个社会都在它的管控之下。政府划定市场主体可以投资和经营的范畴,不少地方政府主动出击,招商引资,制定各类产业发展政策或投资项目指导目标,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上项目、拉投资,甚至违反国家税收和土地法律法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同时,负面清单管理方式也应运而生了。按照负面清单制度,凡法律没有禁止的,相对人皆可为之;凡法律没有授权的,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为之。这是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管理方式创新,对政府依法处理好其与市场的关系提出的新要求。

  (摘自《学习时报》)

  寒竹:

  改革不是简单收缩公权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振奋。中国的改革不再是在某一个或某几个领域里的深入,而是全方位地在整个社会中深化。从现在到本世纪中叶,经济机制的进一步市场化和政治建设的进一步法治化将是中国深化改革的两个主轴。但是,由于过去革命年代非此即彼的思维惯性,中国的学界和政治的法治化简化为一个公退私进的过程。这种把中国的改革简化为公退私进是对改革的一种片面理解和误读。事实上,经济和政治领域的改革在本质上是要厘清经济活动和政治权力的关系,把市场的还给市场,把政治的还给政治。让市场配置和政治管理,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在划清市场和政治边界的改革过程中,市场和资本权力不是简单地扩张,政府和公权力也不是简单地退缩。相反,随着经济进一步的市场化,政府的公权力除了在微观经济领域的退出外,在社会众多的公共领域还会进一步成长和发展。所以,在进一步的深化改革中,政府公权力是有进有退,而不是简单的公退私进。

  (摘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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