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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好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调动好、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更加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赣州市总工会《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精神,于都县总工会组成了5个调查组,分别深入各个厂矿(公司)、乡(镇)、工业园区等50家非公企业,采取听取企业党政工作情况介绍、召开职工座谈会、组织职工问卷调查和企业情况调查、实地查访等形式,对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大调查、大排查,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职工工资收入稳中有升,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当前普通职工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3000元左右,班组长在3000-3500元左右,车间主任在3500-4000元左右,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底支付职工,无拖欠职工工资现象。近几年来,职工工资性收入基本保证每年有5-10%的增长率,部分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有更大幅度的增长,如格特拉克于都分公司职工工资每年增长在12-15%.各企业均能保证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能够达到或接近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要求。职工福利性收入,也能够随企业效益提高而得到一定的增加。
(二)职工社会保险稳步推进,职工基本无后顾之忧。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100%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保险,60%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有部分企业还为职工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会组织开展的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人身意外医疗综合互助保障、女职工幸福保障、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如江西以泰电子有限公司还给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基本实现。
(三)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良好,劳动环境规范有序。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100%的企业重视劳动环境建设和劳动保护工作,厂房建设按照劳动保护要求建筑,厂房通风明亮、有通风暖气设施。各企业按照各自行业的特点和性质发放了劳动保护用品。有毒、有害、有险企业都建立了劳动保护制度、有专(兼)职劳动保护监督员,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如于都大田鞋业有限公司工会每年进行一次职工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职工治疗。工业园区95%的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女职工妇科病检查。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方面基本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职工满意度较高。
(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高,职工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100%的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企业介绍和职工问卷调查统计,100%的企业劳动合同文本是经劳动部门和工会认可的,符合法律规定要求。98%的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而且都经工会代表和行政代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如赢家时装(赣州)有限公司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坚持一年一签。三个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企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五)帮扶工作有推进,工会形象有提升。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2014年筹集帮扶资金30万元,帮助困难职工320名,50家调查企业都建立了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档案,有专抓领导和专抓工作人员。县总工会2014年筹集帮扶资金68.5万元,帮扶困难职工620名。全县工会筹集帮扶资金360万元,帮扶困难职工3800名,做到了不遗漏一个困难职工,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工会是真正的职工之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时间长,职工的加班工资报酬未到位。当前有少数企业职工工作时间每天在10小时以上,加班、休息日上班、法定假日上班的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到位,而是采取把加班工资按延长1小时工作时间给多少元钱的办法,休息日上班、法定假日上班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给足职工的工资,职工反映大。
(二)职工社会保险有待加强。当前,一是大部分企业只给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给职工办理“五险一金”的企业还不算多;二是有的企业只给中层干部办理部分保险,普通职工没有办理;三是有少数企业没有给职工办理一种保险,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三)普通职工收入存在较低的现象,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近年来,各企业职工均有工资增长,80%以上的职工基础工资平均增长5-10%之间,其增幅与政府要求的职工工资指导线相差不大,但职工普遍感到收入增长幅度偏低,可支配收入相对偏少,具体表现为“四低于”:即低于企业效益增长,低于当地GDP的增长,低于物价指数增长,远低于拿年薪的管理层和持股者,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有相当部分职工买不起房、看不起病。
(四)职工技能培训不足,影响企业发展和职工素质的提高。一线职工们普遍反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对职工进行了一些上岗前培训或产品生产培训,但职工技能培训没有形成经常化、制度化,我们处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时期今天的职工,如果企业不加强职工培训,职工就跟不上形势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需要。
三、对策与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争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力度,切实签订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的重要手段。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部门的支持,形成党政重视、部门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并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工会要及时修订和增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条款,增加职工的工资收入,使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随形势的发展而发展,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的地位和作用,工会才能有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要进一步加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力度,切实抓好职工(代表)大会“五权”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职工代表要依法行使职权,凡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律不得实施,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职工的代表者、维护者。
(三)要进一步加大工会帮扶工作力度,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县总工会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力度,对企业上报的每一个困难职工都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摸清底细、对症下药,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使帮扶资金实实在在的落实到真正有困难的职工身上。各企业工会要采取多渠道筹集帮扶资金,可采取向企业要一点,向工资高的高管人员献一点,职工捐一点的办法,整活帮扶资金,使凡有困难的职工都能得到工会的帮助,用实际行动来感化职工和感动职工,使职工们真正认识到工会是真正的“职工之家”。
(四)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把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要联合组建一支长期的执法检查队伍,对企业的违法事件,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做到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常抓不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使企业法人走上法治企业的轨道,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才能得到维护,才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好法治国家。(作者单位:江西省于都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