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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了上万公里大半都是接“私活”,网约车司机被判赔3000余元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2024-04-28 13:54

原标题:跑了上万公里大半都是接“私活”,网约车司机被判赔3000余元

交汇点讯(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为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合法维权,4月28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2023年生效案件中选取了十件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向社会发布。案例涉及托育市场的用工规范、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权责划分、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续签、企业用工管理自主权以及合法理性维权等内容。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推动规范用工,减少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赵某入职某网约车公司,双方签订用车协议,约定赵某在公司的网约车平台接单,公司提供车辆给赵某。赵某入职一个多月后,公司发现赵某驾驶了1万多公里,但网约车平台显示赵某接送客里程数仅为两千多公里,公司经调查发现,赵某驾驶公司车辆承接了其他网约车平台订单。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公司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承担使用车辆期间的收益损失、车辆贬值损失和保险损失等。

法院认为,赵某利用公司的车辆在其他平台接单,未能举证证明公司同意其承接其他平台业务,赵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和职业道德。虽然在行驶过程中存在空跑情形,但通过与其他司机的空跑数据对比,赵某的差距过大,明显不合理,应当对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关于赔偿标准,因双方未在用车协议中约定,也无规章制度的规定,故法院根据其他同类型司机的空跑数据情况,酌定合理空跑里程数占接送客里程数的比例为20%,认定赵某赔偿公司损失3000多元。

实践中,有些企业以“承揽”的方式“去劳动化”,但承揽合同的目的不在于劳务本身而在于定作人独立完成的成果。去年3月1日,刘某经网络招聘至托育公司进行面试,因托育公司没有编制,故刘某被安排与安庆某劳务公司签订了承揽协议,“兼职”保育员工作,主要负责小朋友活动范围内的卫生、照顾小朋友的衣食起居等。托育公司要求刘某周一至周五每天从事保育员工作8小时,如有加班由托育公司按日结算费用或安排调休。刘某须接受托育公司考勤,如有请假需征得托育公司同意。托育公司根据考勤情况结算“承揽费”后,再由劳务公司按月转账支付给刘某。2023年8月初,托育公司告知刘某“工作至月底”“9月份不再需要继续从事保育工作”。刘某不服托育公司的安排,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托育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仲裁委认为,刘某通过托育公司发布的网络招聘信息求职,经面试通过后从事与其经营事项相符的保育工作,接受托育公司的考勤管理,双方形成了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刘某从事保育工作获取的“报酬”名义上由劳务公司支付,实质是托育公司依据考勤记录核定后通过劳务公司转账,并不能因此改变刘某从事托育公司保育工作后获取劳动报酬的本质,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托育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该案是典型以承揽合同名义掩盖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件。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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