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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福生:遏制“发票腐败”须多管齐下
//www.workercn.cn2014-05-15来源: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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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公款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却热衷在发票上做“变形”文章,用发票来掩藏自身的丑陋。小小一张发票,隐藏着公款消费的潜规则,成了腐败的“遮羞布”。(5月14日《湖南日报》)

    印象中,“发票腐败”由来已久。2010年6月,审计署公布的一份审计报告显示,仅2009年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高达1.42亿元;某地一位贪婪的“公仆”在落马后交代:她的衣食住行、家庭消费,都以办公费、汽车费等名义开假发票报销了;海南儋州原市委常委、秘书长权晓辉在2012年10月4天时间就报销了6.7万元住宿费。

    而今,在中央禁令之下,一些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一些有职有权的头头脑脑们,或巧立名目,或化整为零,或空手套白狼,将发票“变形记”演绎得“炉火纯青”。尤其是那些金额各异的“办公用品”发票,简直成了一个“筐”,单位福利、公款吃喝玩乐费用都往里面装。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虽然不少人都知道这些发票见不得阳光,经不起推敲,但就是没人愿意捅破这层“窗户纸”。

    由是观之,“假发票”背后隐匿着“真腐败”。不论是真票假开、假票真开,还是假票假开,也不论是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的“集体行为”,亦或是通过报销将财政资金“变现”的个体贪污,最终流走的都是纳税人的钱,本质意义上都是腐败。这样的潜规则不破,这样的隐形衣不除,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就会成为“橡皮泥”,纠“四风”就会止于“最后一公里”。

    遏制“发票腐败”须多管齐下。在当前情势下,首先要“严打”治标。既要抓供给方,更应从需求源头和生存土壤上严打需求方。对那些铤而走险侵占国家集体财产的“蛀虫”和“税鼠”,一经查实,轻者不仅让他们“吃进去也要吐出来”,同时给予重罚,罚得他们心疼,重者让相关责任人掉官帽、进班房。如此零容忍,一些人眼中的发票便会由“遮羞布”变为“老虎屁股”,心生敬畏,不能也不敢擅越“雷池”。

    其次要做好治本文章。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严格发票的领、用、存审核和管理;另一方面,强化财政预算公开,细化“三公”经费项目,管好“钱袋子”。不管领导干部如何让发票“变形”,把账管住就能收到见血封喉之效;与此同时,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督力度,对各单位“财政资金”支出审批、报销、核算实行源头审核控制。

    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应及时研究填补法律漏洞和监管空白,对使用假发票报销吃喝玩乐费用或套取、贪污国家财政资金者,应依法定罪,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也要连带追究经手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责任。当有一天,这种“变形”的隐性腐败以贪污罪或职务犯罪进入了公众视野,不再“新闻”,由假发票引发的腐败问题也才会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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