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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投诉不能“不归我管”
孙秀艳
//www.workercn.cn2017-05-27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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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以一句“不归我管”把投诉顶回去,会严重伤害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的热情。相反,政府部门把沟通协调的“麻烦”留给自己,既不推诿扯皮,也不敷衍塞责,有利于营造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的氛围,赢得更多群众对环境监管的理解和支持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12369环保投诉举报平台接到了一张市民举报照片:一辆行驶中的渣土车车厢顶部石块黄土裸露,车上渣土超出挡板半米左右,未加苫盖。接到举报,北京市环保局立即启动联动机制,依据政府职能分工,将这辆渣土车的违法行为转交北京市城管委依法调查处理。

  当天下午,市城管委向延庆区政府发出督办通知单。三天后,延庆区交通局对被举报车做出了吊销道路运输证、暂停涉事企业增车业务的处罚。

  回顾整个事件迅捷清晰的处理过程,不禁要为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和高效工作点赞。

  百姓通过投诉热线反映污染信息—相关部门与地方及时介入调查—确认事实后推动问题的解决,可以说,这一事件的处置过程为公众与政府良性互动给出了一个范本。

  随着全面小康建设的推进,生态环境这一短板显得越来越突出。从要温饱到盼环保,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升,表现在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参与监督和治理的渴求越来越强烈。

  与此同时,环境监管面临巨大压力。新环保法虽已实施两年多,但守法氛围还不浓厚,偷排、超排现象时有发生。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一刻也不能松懈,这让有限的环境监管力量捉襟见肘,常常顾此失彼。

  在这样的背景下,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理应成为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

  过去,公众参与环境监管的渠道少,百姓想监督找不着门儿;如今,参与渠道虽然拓展了不少,但总体来看,公众参与和政府管理之间的良性互动还有差距。究其原因,一方面,管理部门认为百姓的监督常常纠结于鸡毛蒜皮,对其反映的问题没有安排足够力量处理。另一方面,百姓分不清政府职责分工,举报到不合适的部门,说了等于白说;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处理问题效率不高。

  反观此次投诉处理,环保部门本不负责渣土车违法处置,如果百姓满心热情投诉,却被一句“不归我管”生硬地顶回去,不仅会挫伤监督的积极性,也会让人们对政府治理污染的决心打个问号。

  近年来,北京市有关部门建立统筹机制,实行市民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首接负责”制。在收到市民投诉举报后,工作人员会按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转交至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政府部门把沟通协调的“麻烦”留给自己,部门之间既不推诿扯皮,也不敷衍塞责,这样不仅有利于迅速处理举报的问题、及时制止污染,更有利于营造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的氛围,赢得更多群众对环境监管的理解和支持。

  环境治理是社会公共事务,政府要主导但不可能全部包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共治,才能促进环境问题更快解决,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为此,各方都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期待更多地方、更多部门密切协同,早日和“不归我管”说再见,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创造条件,让环境违法如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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