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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论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莫洁
//www.workercn.cn2016-10-20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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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根”与“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发展环境和条件的巨大变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也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遗憾的是,部分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识仍然不到位,对新时期党建规律研究不透,抓党建的力度不够、搞党建的方式创新不足,导致国企党建出现不同程度的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党务部门干部“兼职化”状况普遍、党组织设置多年不健全、纪律检查工作被严重忽视……严峻的现实警示我们,国有企业必须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聚焦问题、突出重点,聚精会神抓好党建这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必须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坚持企业发展与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夯实党在国有企业的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扎扎实实的安排中。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着眼长远、做好顶层设计,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作为企业重要资源加以整合,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加以结合。在着力使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融入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还应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晰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推动实现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加速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抓好基层党建,方能校准行进航向,筑牢发展之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积极行动、大胆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又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党建新路子,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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