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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站时还是行走自如,在地铁厕所换上破旧衣服后,就摇身一变成了在地铁上乞讨的残疾人员。近日,北京市公交总队民警经过前期侦查,将这名乔装残疾人乞讨的男子抓获。该男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3月2日《北京青年报》)
一些职业乞丐装残装病,骗取爱心,令人生厌。有的甚至月收入过万元,跻身“白领”行列,更令人五味杂陈。问题是,乞讨者在地铁、公交站成群结队乞讨,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和市民安全出行,也给有关部门出了一道管理难题。如此语境下,北京警方对一名假扮残疾的职业乞丐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论处,并实施治安拘留,具有样本意义。
必须正视的是,乞讨现象非中国独有,一些发达国家也大量存在。乞讨群体结构十分复杂,其中有的人确实因为肢体残障,失去劳动能力;或是家庭破败,贫病交加,完全失去生活依靠;或是孤苦弃儿,只得靠人施舍赖以生存。然而,还有许多游手好闲之人,掺杂其间,成为“惰民一族”。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在冬闲无农事之时,村民成帮结伙地外出乞讨,以此谋利,使乞讨成为一种“职业”。
乞讨现象有损社会文明形象,是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对其进行管理和救助。特别是,职业乞丐成为一种不劳而获的社会群体,败坏了社会风气,给城市管理者提了个醒:依法治理乞讨乱象,尤其要加强对职业乞丐的监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然而,目前我国对乞讨问题的相关法律尚未完善,很难辨别乞讨者的真伪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乞讨群体中鱼目混珠,乱象丛生。问题是,职业乞讨者不仅骗取了人们的善心和金钱,更是侵占了有限的救助资源,使社会救助的整体效率偏低。因此,目前亟须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做到有法可依,并形成有力的监管体系,去扶持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同时打击骗取社会同情心的职业乞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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