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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天价夏令营凸显教育培训领域法律空白
//www.workercn.cn2014-08-01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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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则名为“北大清华文化深度之旅”暑期夏令营活动的广告受到网友广泛关注。10天夏令营竟收2.98万元。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个夏令营从组织到课程安排疑点重重,有借“北大”名头牟取暴利之嫌。(7月31日《北京青年报》)

  记者暗访发现,夏令营举办者是一家名为“大聪教育”的青少年高端培训机构,并称该机构是在北京大学行为教育课题组的基础之上成立的。据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称,学员由北大清华的教授亲自上课。夏令营开设的课程涉及国学、国际政治经济、公共预防医学、中外建筑赏析、生态探索、陶瓷鉴赏与设计等6个领域。

  姑且不论夏令营是否真由北大清华教授亲自上课,单看6门课程设计就令人不禁赞叹“高大上”。然而为期仅10天的夏令营,几门课程外加4小时的马术和高尔夫训练,就敢狮子大开口要价近3万,天价之名绝对坐实无疑。

  此外,该培训机构的背景亦存疑。据报道,一位刘姓负责人名片上印有“北京大学工学院创新教育中心总裁同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卓越女性与传统文化项目中心主任”等头衔,然而记者在北大官网却查无此人,基本可以断定上述信息为假冒。

  天价“北大夏令营”事件中涉及不少法律关系,如该培训机构涉嫌侵犯“北大”商标权、高校老师校外兼职管理问题等。这里只探讨对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问题。

  天价夏令营招摇过市,有关部门谁能来管一管?这事儿还真的难管。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6条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未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制定“另行规定”。法律空白使得有关部门的监管行为无法可依,为各种天价培训乱象滋生提供了土壤。

  这一法律空白更促使众多教育培训机构绕开教育部门的监管,纷纷到工商局去登记注册。仅就北京而言,市教育局发布的《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需“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这仅仅是设立条件之一,恐怕已经把大多数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挡在门外。相对而言,选择工商登记注册方式,为教育培训机构节省了大量成本,且不受教育部门监管,何乐而不为呢?

  天价“北大夏令营”仅收15个学员,最多只有15个受害者。然而教育培训行业却是一块事关民生利益的大蛋糕,如何规划好、切分好、监管好它,是工商、物价、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当然职责。期待国务院立法尽快弥补相关法律空白,别再让教育培训机构在法外之地天价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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