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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铐电棍管理学生,违法!
王成艳
//www.workercn.cn2016-05-25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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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铐警棍属警用器械,用来管理学生明显违反有关械具使用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

  5月22日上午11时许,江苏省徐州市三堡公安检查站民警在苏皖收费站执勤时,例行对一辆湖南牌照轿车进行检查,从驾驶室和后座搜出两副手铐,一根电警棍,还有一捆电线。经过对驾驶员邹某和后排两名男子询问,民警了解到,原来邹某携带警械居然是为了从事“青少年心理辅导”(5月24日《彭城晚报》)。

  依照常理,很难把手铐电棍这些办案使用的械具,与孩子管理连在一起,更不能美其名曰“青少年心理辅导”。但报道中这家长沙某青少年心理辅导学校,却携带械具,跨省追踪,目的就是把一名报名该校的孩子带回学校接受教育。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和良知,而且游离在法治轨道之外。

  诚然,随着社会环境各种滋扰越来越多,一些家庭教育环境并不理想,家长的教育理念还仅仅停留在满足孩子吃饱穿暖的层面,很少关注孩子心理需求,以至于不少孩子出现网瘾、叛逆、离家出走、自残等不理智行为,最终到了家长没办法、孩子没想法、老师束手无策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批心理辅导、特训学校,将目标人群锁定在了这群孩子身上。这些“择差”学校的出现,本来是件好事,可以因材施教。但接二连三的暴力体罚事件,却把孩子教育引向反面。一个个花季少年,在打骂、吃药、超负荷体能训练甚至电击等暴力教育下,走向了生命的终结或者残缺。如今,这所长沙心理辅导学校的手铐电棍,又为棍棒教育增添了一个新的注脚。

  众所周知,手铐警棍是一种专门用于装备警察的约束性的警用器械,只有人民警察才有权依法使用,其他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乱用手铐拷人。即便在公安机关,使用械具也有严格规范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一所心理辅导学校,把手铐用在管理学生上,明显违反国家械具使用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

  体罚对于孩子教育的正反面作用,众说纷纭。但可以肯定地说,对于已经进入青春期的孩子再去实施体罚教育,消极作用更大。有调查结果显示,被体罚的孩子在成年后吸毒和酗酒的可能性是正常孩子的两倍,而且患上焦虑症、反社会行为倾向和抑郁的概率大大增加。在偶尔被打的受访者当中,有21%患上焦虑症、70%患上抑郁症、13%酗酒、17%嗜毒,并容易产生易进攻、反社会和成年后对子女及配偶滥用暴力等异常行为。实践证明,封闭式的军事化管理,只能使这些出现问题的孩子短期转变,一旦走出围墙就会旧态复发。

  这样的“熊孩子”之所以如此,并非一天形成的。同样,对于他们的矫正,也绝不能幻想靠一日之功。只有科学引导,以情感人,以心换心,才能逐步将这些行为偏差的孩子引导到正轨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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