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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了,关于职业打假人的话题,自然跟着热了起来。据媒体报道,有“打假第一人”之称的王海,去年一年办理500个以上的案子,金额在1000万以上。公司主营三种业务,帮消费者维权打假;知假买假;受雇于企业,替企业打假。王海称,个人追求是做一个建设者,“今年不排除去打网红,打微商”。
职业打假人的意义到底在哪里?有职业打假人称,“职业人士把有问题的商品买了,那么留到消费者手上的就少了”。这层意义可能放大了,甚至有“讲故事”的成分。市场上那么多问题商品,靠职业打假人能买到几起。
在我看来,职业打假人的真正意义,可能还在“打假”的过程中。而且,相对于打假成功,他们的更大价值可能还在于不成功。对于职业打假人来说,打假其实是门职业,甚至只是一门生意,他们以经济赔偿为目标。而只有不成功了,这才会走向诉讼;诉讼不成功了,才有可能公之于众。拿职业打假人曝光的一些问题来看,多是因为没有达到目的,或者没有产生效益,而只要达成维权协议,多数没有曝光。
当然,也不能完全否认职业打假人的作用。他们在维权中,无论是有心还是无心,抑或别有目的,总之产生了净化市场的附带功能。随着王海今年把方向转向“打网红,打微商”,也不排除会让一些不法者害怕、心痛,对于市场秩序会起到一定作用。正如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所说,职业打假人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就不要用道德去绑架他们。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对于市场净化是有好处的,对于消费者利益来说也是有好处的,会让合法企业受到保护,有利于市场规范。
值得重视的是,从职业打假人出现到今天,已经21年了。而且,现在职业打假已经远远不是王海一个人,出现了一批职业打假人,甚至王海并不是现在最红的那个人,可为什么市场还有那么多假货?从职业打假人的叙述来看,现在打假比以前容易,比如职业打假人冯志波,“去年一年索赔案件几乎全部胜诉”。冯志波认为,这是更完善的法律在保障他的正当维权。由此出发,似乎普通消费者维权容易才是,市场秩序蔚然好转才是。答案显然不是如此。
这里,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可能还在于职业打假人,本身采取的就不是一个常规手段,而他们的打假胜利也不是普遍性的维权胜利。与一般消费维权相比,职业打假往往具有专业化的维权队伍,在打假范围、打假目标、打假手段、打假程序上,都能够看到职业化和技术化,以及精心的功利考量。比如,他们往往选择具有赔付能力的企业,这样更容易达到目的。而普通消费者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也不可能进行这样的选择,自然会碰到维权的痛苦。且这种痛苦,又形成了习惯性忍耐,导致他们在碰到权益受损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
从这个意义上说,职业打假不能代替常态维权,而且职业打假并非常态性的维权胜利。应该承认,现在消费维权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法律保障,但消费维权受到的影响因素很多,就目前来看,消费维权的各种掣肘依然大量存在,消费维权的春天还没有到来。因此,千万不要被职业打假的胜利遮住了眼,在看到职业打假风生水起的同时,还要看到普通消费维权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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