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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再到上市,在各个环节都有一套很严格的检验检疫规定,各种检疫手续齐全的猪肉才能上市销售。但记者近日在河北、山东等地采访时,却发现一些生猪收购时无任何检疫,甚至曾有口蹄疫的生猪也能买卖。一些养殖户、收购者表示,对这些猪肉,“自己从来不吃”!(据3月19日央视)
生猪不经检疫即收购、屠宰、上市销售,无疑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此,养殖户与相关贩卖者心知肚明。因此,他们也拿出了一个“自己从来不吃”的应对之策,以求逃避风险、保证自身健康。
但“自己从来不吃”这样的话我们听得太多了。比如农民因为用污水浇地,打的粮食“自己不吃”;比如早餐店卖油条的,因为加了违法的添加剂,所以“自己不吃”;粮油店卖油的,因为知道自己卖的是地沟油,所以自己“从来不吃”;等等。但养猪的可以不吃猪肉,岂能不吃油、不吃米?岂能保证从别的经营者手里买来的早餐,不是供应者“自己从来不吃”的?
眼不见为净的自欺欺人心态和“易粪相食”的病态经营环境,显然是“自己不吃”的问题猪肉存在的根本。资本为了追求利润可以无视规则甚至法律,经营者也可以不在乎将问题食品给别人吃、自己再去吃别人提供的问题食品。那么普通消费者呢?难道他们就该“躺枪”?
为了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我们设置了相关管理部门,比如生猪管理的检验检疫部门等。这些监管者是否应该承担起应有的食品安全保障责任呢?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却是生猪从养殖到收购,从运输到屠宰再到上市,中间竟然没有任何检疫,而相关检疫证明“随便印”,生猪安全重要标志的耳标等,养殖户“自己打”。监管如此失职渎职,生猪供应存在安全隐患也就不稀奇了。
消除“易粪相食”的病态经营“基因”是保证食品安全的根本,但加强管理,筑牢食品的管理关、检验检疫关等,是必不可少的饮食安全保证。对此,一些在其位却不谋其政的管理部门,难道不应该自省与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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