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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黔川:危险乞讨必须果断说不
//www.workercn.cn2015-01-05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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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有妈妈背着宝宝乞讨,夏秋天有老婆婆卖白玉兰,冬天有人主动擦车,一年四季都有人上前插小卡片……最近在江苏南京红绿灯路口,又出现了乞讨一族,网友们感慨,“真是用生命在乞讨”。南京市救助站表示,这些人大多拒绝去救助站。交警也同样无奈,“前脚刚劝走,后脚又回来了”。这部分人该如何管理,成一大难题(1月3日《现代快报》)。

  十字路口本就路况复杂,再加上乞讨者的不断骚扰,更加增添了安全隐患。在机动车道上行乞,影响车辆通行,妨碍交通秩序,但是,根据相关法律,除非有证据表明行乞者故意碰撞机动车,只要发生事故,司机都须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司机们深为反感,却还须保持万分谨慎,稍有不慎出现剐蹭,反而可能被他们讹上。

  实际上,无论以何种方式,只要在马路上乞讨,就将构成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而对违反者则可以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一些城市还通过地方立法将罚款上限扩大到了200元。同时,还有一些强行拦车乞讨者,这也将涉嫌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遗憾的是,一些执法者有时出于同情或者觉得惩罚效果不佳,而放弃了执法,也使得这些人越发有恃无恐,逐渐职业化,以致违法者因违法行为获利,守法者反受其害。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路口乞讨者的执法力度,尤其针对那些屡教不改者,不能让法律失去了牙齿。当然,市民们还须少一点盲目施爱,让危险乞讨者无利可图,才是让他们远离危险的最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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