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把证放到药店,按月就能领取一两千元租金;有专门的租赁网站提供租证交易,甚至衍生出大批只为“租证”而考证的人群……国家规定,新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但当前很多药店只见证件不见人的“影子药师”现象依然存在,且形成了一条药师租证、药店用证、专业网站牵线搭桥的黑色产业链。(11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影子药师”现象对用药安全构成极大的危害,因为药店看上去有药师,实际上却没有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等相关服务,处方不经药师之手,药就销售出去了,顾客用错药品等现象就难免出现。许多药品导致的事故,皆因药师不在店等现象引起。
“影子药师”现象首先需要通过监管来整治。《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仅这条法规执行到位,就足以对“影子药师”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十分明显,且多数执业药师在医疗机构工作,全职到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更是少之又少。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曾要求药店在2015年底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但到了2015年,由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等原因,又决定未来五年执行过渡政策,延长现有从业药师资格期限至2020年。执业药师不足,但药店又必须具备药师,再怎么打击,但这对矛盾仍无法解决,“影子药师”仍无法避免,只有加大执业药师培养力度,让药师数量跟上药店标准化建设的步伐,方能从根源上化解这道难题。
此外,顾客的监督也不容忽视。药师是否在店,药店是否违规销售处方药,顾客比执法人员还清楚。根据相关法律,药店违法向顾客销售药品,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就得承担相应责任。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要顾客以此为由打官司,药店理亏在先,仍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假如这种群众监督力量能够得以调动起来,药师挂证几天或许就会惹上几场官司,他们就不敢为区区小利,甘愿去冒巨大的法律风险了。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