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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长江文艺杂志社发表声明,称陕西作协副主席、西安作协主席吴克敬将重复发表多次的作品再次充当新作投稿于《长江文艺》,并表态从此拒绝发表吴克敬的任何作品。对此,吴克敬回应称,(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许多作家都存在这个问题。(7月17日《法制晚报》)
一篇短篇小说在国内六家杂志上发表,到了《长江文艺》已是第五次公开发表,编辑在审稿时,就觉得有些眼熟,但吴克敬却称是新作。发表出来,才有眼尖的读者指出。虽然吴克敬说这么做并不是剽窃,笔者也觉得并不算剽窃,但这种做法实在并不光彩,况且编辑还专程询问过吴,身为堂堂作协主席,却撒谎骗人,就显得有些无耻了。
旧稿新发,笔者知道在写报纸副刊及评论等领域倒是较为普遍,作者可能前两年写的文章,放在现在也应景,于是旧稿新发,这种现象也为一些媒体所诟病,但也有评论作者说,如同是政协委员的提案,一次没产生效果,就再次提交。但毕竟这种反复发旧稿的做法,还是欠妥当,最好事先让编辑知情,更不能刻意隐瞒。而吴克敬的做法是事先撒谎,隐瞒了以旧充新的事实,就显得并不诚实。
值得注意的是,吴克敬称这种同一作品多次发表的现象比较普遍,“许多作家的作品你一查都存在这个问题。”很多作家写不出东西,编辑又催稿,他们就将旧稿新发。这种行为应该很多时候就是在杂志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发生,编辑对此早就知情,但在纯文学生存维艰的现实困境下,纯文学期刊能生存下来都难,能给予作者的报酬也就并不丰厚,作家写一篇小说出来,也并不容易,有时可能耗费多日,甚至数月,却只能得到几百、上千元的稿费。低稿酬制约了纯文学创作,也让旧稿新发、一稿多投等现象频现,有的编辑心知肚明,也就不再要求或是默认旧稿新发,只要来稿并不是在近期公开发表过就行。吴克敬可能并不知道《长江文艺》会如此认真对待这件事,才“一不小心”就把自己变成了自我剽窃的小人。
很多网友指责吴?克敬,觉得他身为作协主席,却行如此卑劣之事。我倒觉得吴克敬此举与那些剽窃他人作品的人有很大区别,与写得一首“好诗”打砸网站办公室电脑的文联主席更是有天壤之别,虽然他不应该隐瞒自己小说已发表过多次的事实,但他的这种行为,暴露的是纯文学及文化市场的一些通病,那就是创新不够、原创不值钱等等。他的认识与杂志社及一些公众的认识存在反差,很多作者自认为做到不抄袭他人作品就算很严谨而有职业道德了。
作家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也应该讲学术诚信,但文化市场原创不值钱、抄袭成风,作家们不是神,他们也要生活,也要生存,就只能让他们退守“第二防线”,将不抄袭他人作为底线了。鼓励与支持原创,保护创新,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是比关注吴克敬“剽窃”自己更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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