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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评选谢绝处级以上干部是个好开端,但达到最好的结尾,显然还需要时日。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在1月1日启动,这是自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今年的新政是,处级以上干部不得参选,与此同时,推荐部门也由过去的行政部门推荐,改为现在的只有院士推荐和学术团体推荐。虽然离院士评选的彻底学术化还相距很远,但毕竟已经迈出了难得的一步。
处级以上干部不能参评院士,光是这个条件就可能让关注院士评选的人们,一下子想不出谁还能候选?虽然“裸官”很多,但“裸学者”很少,所谓“裸学者”,就是学术造诣很高,但不任一官半职的人。向来,我国的学术研究和行政一直没有脱开,没有行政职位的学者,很难申请到项目,没有项目就无法出成就,学术就无法开展;反过来,学术做到一定地位,还决意不当官的也少,他的团队和他未来的学术发展,都仰仗着行政权力的支撑,非此不能进入长久的良性循环……这也就注定了中国“学而优则仕”的传统不断被延续着,更重要的是,很多人未必“优”,但也可以“仕”,而且会因为“仕”而“优”,这个“优”中包括院士。
院士在我国,一直不仅是个学术地位,其后还有很多附加利益,这显然是院士的诱人之处,如果这个利益链接不打断,现在尚存的,而且看上去很干净,单纯的两个推荐途径,也会被连累,你怎么保证那些通过行政推荐的参评者,就做不通这两个渠道的工作呢?就像现在的“微创手术”,看似局部的切口在缩小、在规范,病人觉得没动刀子,但是,在小切口里面的创面,有多大?对机体的伤害会不会比传统术式还要大?
对任何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来说,学术腐败都是最大的腐败,有两个原因,一是学者往往代表这个社会的精英,他们的腐败无疑是世风顶端的沦陷,二者则是学术、是社会发展的硬性基础,学术的坍塌意味着社会的倒退,而这些,不能单靠学者自己把握。
几天前,作家莫言提出,要针对人性的弱点设计制度规范。这很在理,因为错误乃至罪孽,都是从人性的薄弱环节开始的,其中包括自私,这是本能,而利益就是对自私的成全。再回到院士评选上来,无论是参评渠道还是评选结果,都应该与利益剥离,这样的参评才可能公证。就像近年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者锐减,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看到了反腐以来,公务员利用职权贪腐受贿,要付出的巨大代价,之前与公务员乃至“公考”,连在一起的利益不存在了,“公考”也就恢复到了应有的状态。从这一点,院士评选谢绝处级以上干部是个好开端,但达到最好的结尾,显然还需要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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