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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不能就事论事,而应该将重点放到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各种不平等的公共服务上面来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方式方法、创新人口管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革“路线图”。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强调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意见》的公布,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前所未有。
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到全体民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在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过程中,必须将户籍制度改革摆到特殊重要的位置。早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开始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探索。过去的试点取得了一些成就,这也是城镇化率逐步提高的重要成果。但由于顶层设计不够,特别是没有将“人的城镇化”放到核心位置,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不但没有完全实现,在某些方面甚至还有加剧和恶化的倾向。比如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难问题日益突出、社会保障不公平的现象不断加剧等等。近几年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和抑制房价而实行的各种限购政策中,大多数中心城市又将户籍的差别化功能进一步强化,户口的潜在价值直线飙升,以至于户口“黑市”在一些城市纷纷涌现。
笔者认为,努力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既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改革成败的主要指标。户籍制度改革之所以步履维艰,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的资金短缺。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公共服务似乎不能“肥水外流”。除了在保障本地户籍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外,如果将外地户籍人口纳入进来就立刻显得捉襟见肘。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开始下降,债务水平持续提高,这都大大抑制了地方政府户籍制度改革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动力。
因此,户籍制度改革不能就事论事,而应该将重点放到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各种不平等的公共服务上面来。将实现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抓手”。如果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实现了,就等于扫除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
按照此次《意见》的部署,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并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这就要求我们除了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外,还需有各种公共服务方面的协同改革、齐头并进,同时加快财税制度的配套措施改革。只有如此,户籍制度改革才能取得更快的进展,新型城镇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