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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终结“突击花钱”需加强预算监管
本网评论员 杨召奎
据《第一财经日报》11月18日报道,即将过去的2014年最后两个月,全国财政将花掉预算中的近4万亿元。这意味着全年超四分之一的财政资金在最后两个月内集中花掉。
据了解,刚刚披露的10月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10月,全国财政支出约11.4万亿元,仅完成预算的74.2%。事实上,不仅今年如此,近五年来,每年最后两个月中国的财政支出都占到当年预算支出的25%左右。
年底“突击花钱”几乎年年被曝光,已为公众诟病久矣,似乎成了难以治愈的政府顽疾。在公众眼中,年底“突击花钱”已经成了公职人员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和滥发福利的代名词,不仅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勤俭节约的美德相悖。也会酿造社会不公,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十八大以来, 政府支出控制趋于严格,在“八项规定”、 “六项禁令”、“反四风”等收紧“钱袋子”的重压之下,政府乱花钱现象已有所缓解,但离彻底消除恐怕还有一定距离。
日前,深圳海上搜救中心在海边的五星级酒店召开培训会议,日人均消费近千元,引发了关于他们是否是要在年底突击花钱的质疑。虽然相关部门已给出“已列入年度预算”的回应,但如此大手笔的培训,大有“突击花钱”的嫌疑。因此,公众对于年底“突击花钱”的担忧显然并不多余。
年终“突击花钱”屡禁不止,无疑与当前中国预算制度方面的某些不尽合理的规定有关。
首先,每年全国人大在3月份才批准中央财政预算,经过一些流程,中央财政的钱拨付到地方时已经是第三、四季度,甚至晚的到12月,这就导致部分年初、年中就应安排的项目只能在年底才能结算,使预算与项目无法一一对应。
其次,根据《预算法》,地方政府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每年结余则直接上交。在“今年不花,明年就会少”的反向激励机制下,一些地方政府做出了“不花白不花”的“理性”选择。
再者,为避免年底“突击花钱”,财政部早在今年5月份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但效果并不理想,而中国财政预算支出的透明度不高,也导致了民众对年底“突击花钱”的抱怨。
因此,要解决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必须加强对政府部门预算的审核、监管,需要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同时做到预算公开。如果政府部门花的每一分钱都能做到公开透明,如果人大代表能够严格审议年度财政预算,如果公众和媒体能够对财政支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如果《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切实得以落实,那么“突击花钱”的乱象定会很快被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