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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欠债动力大过还债动力,当心!
//www.workercn.cn2014-08-26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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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欠债动力大过还债动力,当心!

本网评论员 郭振纲

  据《经济参考报》8月19日报道,记者近日在湖南、湖北、广东等地采访发现,一些乡镇政府负债不仅“老债空悬”矛盾日积月累,“融资平台下乡”催生的新增负债风险也日渐凸显。在湖南一些负债严重的乡镇,乡镇政府的欠条一度成了地方“流通货币”。

  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国家审计署将其界定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以及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需履行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 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 亿元。从全国平均水平而言,债务率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60%的负债率,总体可控。

  国家审计署报告显示,全国有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这从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国一些地方基层政府负债风险不容低估。其中原因复杂。有些地方为了缓解和转移债务压力,将“突破口”放在了地方融资平台上,于是出现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下乡”的现象。这虽解决了部分旧债,但也催生出新债,新旧债叠加更加放大了债务风险。目前,大多数地方乡镇政府的偿债能力不强,甚至有些地方政府财政基本上仍处于“吃饭财政”的状态,几乎没有持续性的偿债能力,“借新还旧”只会从更大程度上透支政府信用。

  即使债务在身,一些地方依然对改善地方面貌保持高昂的热情,举债搞建设几乎成了一种“偏好”。“虱子多了不咬人”的心态在一些地方比较普遍。有的认为乡镇政府债务多数是因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是历史累积形成的,应由上级解决,自己不积极主动化解债务风险;还有的认为,在目前基层政府财力不足的背景下,如果首先偿债,地方建设和发展就无从谈起,于是,想方设法迟延还债进度和力度。这样做的结果是,不断出现有人持“白条”向乡镇政府索债,有的基层政府甚至因为拒不还账被告上了法庭,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一些地方,欠债的动力大过还债的动力,值得当心。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战略,本着平衡、有序、公平的原则,扩大还债资金来源。对于乡镇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问题,有关方面应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防止出现新债,同时,改变过去“重政绩考核、轻债务考核”、“重资金投入、轻效益评价”的倾向,在乡镇债务数额及风险情况考核中设定预警红线,遏制过分关注任期政绩和不顾财力的投融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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