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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官的公信力
——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
本报记者 薛志伟
▲ 黄志丽(左三)在跟群众了解情况。 (资料图片)
◀ 黄志丽(右二)在工作室接待来访群众。 (资料图片)
▶ 黄志丽(左二)与同事现场测量土地。 (资料图片)
5年前一个大雨的夜晚,凌晨4点,一通电话,改变了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前锋社区居民游玉华母女的命运。
接电话的是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有纠纷,找黄法官;有困难,找黄志丽。”这是在芗城广为流传的一句话。
作为“知心法官”,她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游玉华丈夫嗜赌成性,婆家人护短,怀有身孕的她被赶出家门,站在雨夜的漳州大桥上不知该何去何从。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游玉华拨打了曾经帮她打过官司的黄志丽——那个知心大姐一样的法官的电话。
“我当时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打了她的电话,没想到她真来了。没有志丽姐,就没有我和女儿的今天。”游玉华如今已经走出阴影,“后来黄法官帮我办理了离婚,还又给东西又给钱,有时还帮忙照顾女儿。看着她为我四处奔波,我下定决心要做个坚强的女人,当个好妈妈,把孩子抚养成人。如今,我和女儿很快乐”。
很多人都亲切地称呼她为大姐、妹子、闺女等,黄志丽很享受这些称呼。“群众把我当亲人,是对我工作的肯定,也是我工作的动力。”黄志丽觉得,给大家带来的这种亲切感,可能和她的工作方式有关。
“在民事案件中,有时很难界定谁对谁错。因此,我接触当事人时,首先会让他们把我当作倾听者、不满情绪的宣泄对象和能够安慰他们的朋友。我站在他们的角度理解、开导他们,然后再引导他们换位思考。”黄志丽说,这样,双方可以得到心理上的宣泄,作为法官也才能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最后判决的结果才能得到双方认可。
芗城区居民张丽惠前几年过得很不痛快。她2009年买了房,房地产商承诺90天内办好房产证和土地证,结果两年多也没办好。她和七八十个业主一起去和开发商协商未果,又去围堵开发商,后来干脆起诉到法院。
“黄法官特别厉害!”张丽惠说。案子到了黄志丽手里,她一眼就看出业主因“两证”违约起诉开发商只是托辞,通过走访,她了解到双方真正的矛盾是业主对物业管理不满。原来,该小区经常停水、停电,承诺的绿化也没做好,业主意见很大,想通过起诉“两证”违约要赔偿,根本目的是希望改善居住环境。开发商也有苦难言,他们本来一直在积极沟通,但有关部门承诺的管线一直没有修通。业主不但不理解,还总来闹事。一来二去,双方关系弄僵,最后不得已对簿公堂。
弄清楚案件的症结后,黄志丽并没有直接判决,而是先去跟有关部门沟通,得到尽快安排管线改造的答复。此举解开了双方的“心结”,同意庭外和解。开发商马上进行绿化改造,改善垃圾管理,还对“两证”违约进行赔偿,小区恢复了原有的和谐。“黄法官太神了,我们闹了两年多没解决的事,她用了半个月就解决了。”张丽惠钦佩地说。
1995年,黄志丽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系统工作,从2002年担任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至2015年底,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199件。她始终和当事人面对面、心贴心,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与“心结”,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成为无数人心中的“知心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