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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始于心 践于行

山东淄博市基层工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热潮

来源:中工网
2021-09-10 17:33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田国垒 通讯员 姚锋 葛红普)《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连日来,山东淄博市各级基层工会高度重视,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

  张店区总工会及时出台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工会“八五”普法规划,印制《条例》单行本和宣传彩页5000份发放到各基层工会,还通过职工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推进《条例》宣传进车间、进班组。

  淄川区总工会在全区印刷《条例》宣传材料6000多份,在各类户外驿站和门厅电子屏设置宣传标语130多处,在企业、工地、社区等地悬挂宣传条幅80余处,扩大《条例》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博山区总工会通过开展普法进企业、入社区,组织发动全区职工、广大工会干部积极参加“爱工惠”普法365学《条例》答题赢积分活动。

  周村区总工会利用各级工会服务阵地,在区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各镇、街道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和企业职工服务站点、工人文化宫、共享职工之家、劳动者驿站等通过制作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工会组织共制作横幅20余条,电子屏幕宣传22处。

  临淄区总工会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学习宣传《条例》,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做出部署。截至目前,已在各类户外和门厅电子屏设置宣传标语40余处。

  桓台县各级工会指导企业工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利用厂务公开栏、厂区横幅、门厅电子屏、微信工作群、参与答题等形式,让《条例》更多地深入车间班组。

  高青县总工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条例》集中学习活动,迅速在全县工会系统中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为法治高青建设贡献工会力量。

  沂源县总工会利用各级工会阵地,在县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户外劳动者驿站等通过电子屏、横幅等形式宣传;发放《条例》单行本和宣传彩页给各乡镇、街道,大型企业,让职工了解条例内容,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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