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倒逼”提升整改实效
10月,丽水市检察院党组派出的巡督组在松阳县检察院督察。“由市院对基层院和市院内设机构的重点工作、特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巡督,已成常态,通过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进而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提高执行力。”过孟超说。
据介绍,两年来,丽水市检察院党组先后对贯彻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司法办案规范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情况开展司法巡督7次,以强有力的督察倒逼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在某基层检察院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过程中,督察人员发现,承办检察官没有及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导致他们未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据此,督察人员向办案检察官发出整改通知书。
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办案检察官当即进行排查,并表示今后将严格规范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全力保障诉讼当事人相关权益。
据过孟超介绍,近年来,通过一系列专项督察,该院先后出台了“三查一评两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模式的工作意见、建立“流程卫士”监测平台开展办案动态监督的实施意见、检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十余项制度,并将督察结果记入个人司法档案,作为考核奖惩、晋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依据,有效促进干警切实转变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正面引领”讲述检察好故事
“无奋斗不青春……”10月29日晚上7点30分,龙泉市检察院夜学课堂上,丽水市检察院巡讲团成员正在讲奋斗的故事。
在丽水市检察机关,以典型引领、正向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巡讲活动,越来越受到检察干警尤其是青年干警的欢迎。
据介绍,作为浙江省检察机关首家开展常态化基层检察院司法巡讲工作的单位,丽水市检察院目前已建立了由来自检察机关内部、全市党政机关、高校等专家组成的巡讲员专家库,巡讲的吸引力、辐射力、影响力不断提升。
同时,丽水市检察机关依托“浙检英模大讲坛”“丽检讲坛”“最美检察官”评比等,挖掘了一批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高尚、在某一领域取得突出工作业绩的先进人物,把他们成长、成才、成功的好故事传递给每一位检察人员。
据了解,近两年来,丽水市检察机关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能手”“全省民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等一大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先进典型。“更为可喜的是,通过‘三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了丽水检察队伍的‘丽水青山’,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过孟超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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