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 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
浙江丽水:建立“三巡”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对开展“三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从今年9月份开始,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党组派出的两个巡察组同时对下辖的青田县检察院和缙云县检察院开展巡察。而对丽水市检察院三个内设机构的巡察也即将展开。与此同时,巡督、巡讲早已常态化。“通过三巡,察问题的同时,我们深刻认识到转变作风才是根本,努力将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丽水检察转型发展的新动能。”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过孟超说。近年来,丽水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以司法巡察、巡督、巡讲为核心的“三巡”机制,打造品牌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
“政治体检”紧盯问题
丽水市检察院曾在浙江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系统内巡察工作,一直把“政治巡察”作为重点,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队伍的全方位监督。仅2016年以来,该院党组就完成对下辖4个基层检察院和3个内设机构的4轮司法巡察,共收集存在的各类问题126个。
“司法巡察是一次政治体检,目的就在于找出问题、改进工作、提升品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过孟超说。
整改不到位,巡察不结束。在发现问题后,该院党组通过建立、责任、任务“三张清单”,发送督办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以及采取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等形式,不断提升整改实效,4轮巡察边巡边改问题95个。
过孟超介绍说,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同样重要,为此,该院党组实行“一考两访三档案”机制,即建立“每季一考”制度,对党的最新理论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每季度进行一次闭卷考试;建立访社区和访家庭制度,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管;建立廉政、业绩和荣誉档案,形成对干警立体、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丽水市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日志制度作为浙江省检察机关首创,实现了主体责任落实的全程动态监督。两级院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将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都要及时记录在案,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前不久,浙江省检察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在对丽水市检察院党组巡视时,对此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