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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以来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2015-10-10 08:26:54来源: 人民日报

  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依赖政策法规体系,请问在依靠制度和法治加强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亮点?

  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作出顶层设计,明确构建起由8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在完善环保制度方面,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日臻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协作机制,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正在建立中。同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稳步铺开,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健全,环保费改税稳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反响良好。

  在加强环境法治方面,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标志,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取得明显进展。为加强与新《环境保护法》的衔接,正在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的制(修)订进程,积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排污许可条例、环境监测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环境保护部把今年确定为新环保法实施年,专门出台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举措,制定实施细则,为基层环境执法提供指导和规范。以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采取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等措施,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与此同时,环境司法取得重大进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随着环境监管执法趋严、趋实,环保守法的新常态正在逐步形成,地方政府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排污企业的守法意识、公众的监督意识都有了较大提升。

  问: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很难修复,针对环境准入,“十二五”期间有哪些创新?

  答: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防患于未然,采取事前预防措施,避免和减少人为活动带来的环境损害。开展战略和规划环评、严格项目环评、注重标准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都是严格环境准入的重要措施。

  在开展战略和规划环评方面,做到守住生态保护红线、行业排放总量和环境准入标准。环境保护部已相继完成五大区域(环渤海沿海地区、北部湾经济区沿海、成渝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战略环评、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和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评,制定9个指导意见,提出资源开发与重点产业优化发展的调控方案和对策,为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项目环境准入提供重要支撑。

  在严格项目环评方面,国家层面对151个不符合条件项目环评文件不予审批,总投资7600多亿元,涉及交通运输、电力、钢铁有色、煤炭、化工石化等行业。

  在注重标准引导方面,发布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46项,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进一步加大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幅降低,资源能源效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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