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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干部工作科学规律的新成果
//www.workercn.cn2014-04-14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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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骏

  中央最近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干部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的最新成果,集中地体现了对干部工作规律性的正确认识和把握。《条例》的重新修订实施,必将推动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党组织必须在干部工作中起主导作用。《条例》的突出特点,旗帜鲜明地把“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凸显出来。党管干部原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首要原则,体现了执政党干部工作的根本规律。《条例》在设立党政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中,坚持了好干部的标准,树立了科学发展、以德为先、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程序中,增加对干部动议环节的规定,正式赋予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初始动议权和工作方案的决定权等。这些新的规定,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也有利于我们纠正一些地方片面理解发扬民主的做法,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干部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的关系。

  干部工作民主化要以科学化为前提。坚持干部工作民主化的方向,是干部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条例》继续坚持民主化的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换届民主推荐中新规定可以进行二次会议推荐,规定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在继承干部工作民主化要求的基础上,《条例》对民主化进行了更加科学的规范,集中地体现在科学合理地定位了民主推荐在干部选拔中所起的作用。民主推荐的结果不是作为决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而是作为重要参考。

  适应不同情况运用适合的干部选拔方式。我国对党政领导职务有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三种任用方式。围绕这三种任用方式,又有民主推荐、考察、考试、竞争比选等多种选拔方式。实际工作中,又经常是综合运用不同选拔方式。《条例》明确规定了选任类职务的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以及委任类职务的选拔方式都适用条例,但在任用环节上又分别作出了不同的程序性规定。而对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的聘任方法另行规定。《条例》还详细规范了不同情况的选拔形式和范围,纠正了选拔工作中的一些偏向。

  按照科学管用的要求完善干部工作机制和方法。既严密规范又实用简便是干部工作机制和方法科学管用的重要标志和基本条件。《条例》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使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有了更严格的选拔标准、更规范的选拔程序、更严明的选拔纪律,同时也特别注意优化选拔流程、简便选拔方法。这些新的规定既坚持制度程序的科学性要求,又切实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做到了管用实用。

  【作者为省建设投资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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