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卢越
讲法律知识,解劳动者心忧,这里是劳动者权益小课堂。
灯具安装师傅在网络平台“接单”后,提供上门服务,不料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来看这起案例。
河南某信息公司运营一个灯具、卫浴等产品售后信息推送平台。广西某网络科技公司是该公司在广西桂林市域范围内的承包商,负责该区域内网购灯具、卫浴售后安装服务订单的承揽。
2022年5月25日,李女士在网上购买灯具,网店将灯具安装服务推送到信息公司APP平台。经网络科技公司派单,孟先生负责安装。6月16日,孟先生来到李女士家安装灯具过程中不慎受伤,将信息公司、李女士诉至桂林市全州县人民法院,要求二者赔偿25.9万余元。法院追加网络科技公司为被告。
法院审理后认为,孟先生通过“接单”方式提供安装服务,信息公司对其工作地点、内容无要求,二者不存在劳动、劳务或雇佣关系。
网络科技公司指派订单,孟先生从网上接单后,应视为他加入了网络科技公司承揽业务的一部分,与网络科技公司形成雇佣关系。孟先生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伤害,网络科技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李女士作为接受服务一方,其对安装地点的高度危险因素没有尽到充分的提示注意义务,应对孟先生的损害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孟先生环抱纸箱所装的灯具,遮挡了视线,是造成该次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法院综合全案事实及各方过错,认定对于孟先生的损失,其本人自行承担40%,网络科技公司承担40%,李女士承担20%。二审维持判决。
我们来听律师的解读。
律师:
孟先生受雇于网络科技公司从事具体灯具安装业务,按件收取费用,网络科技公司按他完成的工作量按比例收取管理费,孟先生与网络科技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为雇佣关系。参照民法典第1192条关于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归责原则,应认定网络科技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还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李女士没有提供基本的安全安装环境,存在明显过错。孟先生作为长期从事安装灯具的专业师傅,本人没有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失,可以减轻其他侵权人的责任。这样的判决,有利于明确各方责任,也有利于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就是本期小课堂的内容,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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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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