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黔南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贵州日报讯(记者 毕文君)11月21日,记者从黔南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黔南州将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调整内容包含缴存政策调整、提取政策调整、贷款政策调整等,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缴存政策方面,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提取政策上,主要对继续执行并优化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提取方式、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增加租房提取频次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在贷款政策上,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等。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稳定性及延续性,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黔南州将继续延续部分阶段性政策,包括开展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地限制、优化租房认定标准和租房提取额度等。需要注意的是,在2025年1月1日前已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和已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适用本次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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