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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留平: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

来源:《新型工业化》2024年第2期
2024-10-29 08:55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徐留平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新征程上,大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对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团结动员亿万职工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具有重要作用。

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始终牵挂着广大产业工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对进一步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亲自谋划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海市代表团审议时,就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总工艺师李斌提出的加强技工队伍建设的建议时强调,我们要想办法调动一线工人、制造业工人、农民工的积极性,这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工人阶级是主人翁,主人翁地位要体现出来。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就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出总体思路和系统方案。同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总党组下达改革任务书,要求由全总牵头制定《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简称《改革方案》)。在方案起草和实施阶段,总书记多次过问进展,给予指导,要求加大改革力度。

亲自部署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改革方案》。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改革方案》,从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改革举措。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门进行谋划和部署,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尚属首次,释放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强烈信号,发出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动员令,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亲自指导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要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模大会上强调,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改革措施,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举办,强调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视发挥技术工人队伍作用,使他们的创新才智充分涌流。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要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怎样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一项一项贯彻落实好。

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改革办具体指导下,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履职尽责、积极推进、抓好落实,推动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广大产业工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成为党执政的坚实基础和依靠力量;主人翁地位进一步彰显,各项待遇稳步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作出重要贡献,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了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统筹协调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在国家层面,全总会同中组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信部等8部委作为成员单位,中宣部等22个部委作为参与单位组成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在省级层面,指导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全总和协调小组组成单位推动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部委名义出台改革相关文件100多个,全总牵头制定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评价考核机制、全国产业工会作用发挥机制、专题培训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机制、分类指导机制等6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2021年,针对改革重点任务和深层次矛盾问题,分两批共选取25个地方和企业开展全国层面的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各地党委和政府对改革的认识普遍深化,工作力度持续增强,各级各类试点超过4000个,取得了扎实成效。深入开展评价考核工作,2022年以协调小组名义对31个省份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进一步激发了各地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

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得到加强。推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为提升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供了基本遵循。全总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等,产业工人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显著增强。产业工人党员发展力度不断加大,中组部从2018年开始连续下达产业工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基本实现职工50人以上企业有党员、100人以上企业有党组织的目标。全总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职工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思想状况调查,凝聚思想共识、激发奋进力量。积极参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着力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占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的16.69%,省级工会兼职副主席中劳模和一线职工占比为58.3%。

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迈出重要步伐。从加强职业教育、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企业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供社会培训资源等方面入手,为产业工人队伍技术技能提升提供全方位支持保障。推动新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推动职业教育制度改革、提高产业工人技术水平提供法律保障。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推动企业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加强工匠学院体系建设,实施“1+1+N”工匠学院体系建设三年行动。选树大国工匠112名,带动培养各级工匠4.5万名。创建3批297家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各级各类创新工作室10.5万家。实施“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帮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培训,解决技术难题1.8万个。会同教育部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培训各类农民工600万人次。2016年以来,帮助240多万职工提升学历和技能。与科技部联合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境外培训计划,坚持以赛促训,连续主办7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网络载体,于2024年7月成功上线“职工之家”App,打造网络学习平台,推进中国职工经济技术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建成“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参加培训的职工累计超2亿人次。建设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平台,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网上信访工作机制。深化“互联网+”普惠性服务,坚持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与普惠服务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因地制宜打造“网上职工之家”“共享职工之家”“联合职工之家”等有温度、有特色的工会品牌,在20多个省全面推进“工惠驿家”普惠示范项目。

产业工人发展制度日益完善。叫响做实大国工匠品牌,连续举办两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推动企业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技术工人,激发他们创新创造的热情。搭建建功立业平台,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组织3.7亿人次产业工人参与多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大力支持产业工人创新创造,开展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推荐21名技术工人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加大评选表彰力度,2018年以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表彰中产业工人比例均超过40%。指导各地建设劳模工匠馆,设立工匠日,选树宣传“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和“最美职工”,引导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产业工人与其他国家优秀产业工人的技术交流,帮助他们了解世界前沿技术动态、掌握先进技术。

三、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面临新形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继续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带来新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还存在一些弱项和短板,在产业工人层面,年轻人不愿意进工厂,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招工难”问题长期存在;产业工人经济地位偏低,行业收入差距较大;产业工人职业发展还需要进一步优化,职业发展通道还比较狭窄,“一眼望到边”和“一眼望不到边”同时存在。在工作推进方面,顶层设计和组织推进缺乏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管用解渴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人的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还有待提高;对企业的服务支持保障措施不够完善,改革举措在企业落地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加大改革力度,在改革中破难点、解痛点、疏堵点。

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带来新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进新型工业化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作支撑。产业工人队伍目前还存在技能素质总体不高、技术工人总量不足等问题,我国高技能人才仅占就业人口总量的7%,远低于发达国家的40%~50%,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长期保持在2以上,技能型人才缺口高达2000万。新型工业化强调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要求产业工人熟练掌握智能制造、自动化设备、数字工具等现代工业技术。新型工业化鼓励创新,要求产业工人不仅要执行任务,还要能够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到生产流程和工艺的创新中,应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难题。新型工业化强调技术迭代更新速度,要求产业工人具备强大的学习能力,以快速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这就需要引导产业工人提升技术水平、增强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新挑战。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近年来,美国视我国为“最重要的战略竞争对手”,针对我国先进制造业不断遏制打压,搞“小院高墙”、产业回流。同时,新兴经济体国家加大政策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力图打造新的全球制造业基地。产业工人是新型工业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生产和服务的一线实践者,对保持和提升制造业的竞争力具有决定性影响。这需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激发广大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助力加快攻克重要领域“卡脖子”技术、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职工群众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带来新课题。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从追求生存权益向追求发展权益转变,从追求物质权益向追求民主权利、精神权益转变,从利益诉求同质化向差异化、多元化转变。特别是这些年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出现了数以千万计的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他们的权益实现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少空白。这些都需要围绕产业工人多样化需求做好维权服务工作,使广大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进一步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

新征程上,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引导广大产业工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加大法律法规政策供给力度。做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立法工作,推动将改革以来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学习宣传贯彻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会同相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强化改革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加强政策落实,对关联性比较强的改革举措、政策措施,做好改革政策衔接和措施对接,充分发挥集成效应。认真实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督促企业和企业工会落实落地产改政策,推动将其纳入企业战略。健全完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评价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创新产业工人建功立业平台。突出新型工业化、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等,认真实施职工群众建功立业创新创造建设工程。广泛开展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充分激发职工创新创造热情,致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助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关键核心技术集群,推动实现产业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完善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大国工匠论坛、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发布三位一体的“大国工匠”活动体系。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力争到2035年,培养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万名左右省级工匠、5万名市级工匠。深化“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等,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着力提高产业工人技术技能素质。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抓住技能培训这个“牛鼻子”,加快构建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引导产业工人适应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大踏步跟上时代步伐,牢牢把握职业发展主动。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工匠学院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在新质生产力重点产业领域和重点区域布局500家工匠学院建设点。加大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完善产业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做大做强国家各类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建好用好“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等互联网+学习平台,打造服务亿万职工的智能化学习App。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帮助30万一线职工提升学历能力。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等社会公益服务阵地作用,向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普惠制、普及性技能培训服务。举办劳模工匠创新培训营,持续深化劳模工匠、高技能人才境外培训和国际交流活动。

切实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推动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技术技能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和合理增长机制,以技术工人薪酬激励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畅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以工作业绩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重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把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体安排统筹考虑。进一步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管理体制,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界限,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相贯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创新产业工人民主参与路径。积极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稳妥有序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丰富产业工人精神文化生活,吸引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加入产业工人队伍,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发挥企业落实改革任务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发展战略,推动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强化中央企业、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巩固拓展国有企业产改成果,发挥央企、省属国有重点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扩大非公有制企业产改覆盖面,推进民营经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优化职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肩负更大使命、发挥更大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工作指导,加大支持服务力度,让企业感受到参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好处,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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