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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可否封顶?

来源:中工网
2022-12-03 10:54

记者同志:

您好。我是一家外资企业业务主管,年薪80万左右。前不久,我因病在一个月内休了三天病假,发工资时,企业把这三天的工资按上海市平均工资水准予以发放。我问企业人事如此做的理由?人事告诉我,这三天给我发的是病假工资,根据上海规定,可以按此“封顶”。我认为,按病假发放工资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用人单位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封顶”表述,而且,我一个月才请了三天病假,难道按天计算的病假也可以“封顶”发放?

国平

国平:

您好。从你的表述来看,你对病假工资的发放还是有一定的了解和研究。

上海病假工资发放的依据,主要是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其中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也就是说,职工病假工资“封顶”是指按照规定计算的员工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计算下来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可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于该通知使用了“可按”而非“必须”,那么,这个发放标准的权利,可视为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用人单位既可以选择按上海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也可以选择按病假职工实际计算出来的高于“社平”工资的标准发放。由于依据是“通知”,用人单位即便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行使这个权利。

既然用人单位拥有这个权利,那么,在计算职工病假工资时,先确定基数,再确定系数,最后确定职工日病假工资。然后,以上海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平均计薪日21.75,如果病假职工的日病假工资大于日社会平均工资,企业可以按日社会平均工资支付。

必须着重指出的是,用人单位使用病假工资标准选择权时,必须一个标准用到底,不能张三用甲标准,李四用乙标准。

(据劳动报消息 文/赵竺安)

责任编辑: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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